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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要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0日 08:01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券商要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

  证监会部署券商年度报告工作券商要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 肖 渔

  本报北京电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和会计部昨日就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核算问题分别发布通知,明确证券公司相关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依据,规定券商持有的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以上的限售股、由直投业务形成的投资在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前都应当作为长期投资来处理。相关通知还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行业特点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合理分配利润,保持公司发展后劲。

  按照《关于证券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核算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相关资产的确认应当遵循的标准包括:证券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权应视其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影响和控制,分别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确认;持有的集合理财产品,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直接投资业务形成的投资,在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前,应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公司股票上市后,如对该公司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当继续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在相关资产的计量方面,通知规定,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报表日有成交市价,应当以当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而对交易明显不活跃的投资品种,应当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审慎确定公允价值。证券公司证券经纪业务佣金收入和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应当在证券买卖交易日予以确认。

  《关于证券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鼓励证券公司通过增加公积金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依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合理确定金融资产分类,审慎确定公允价值。考虑到证券行业特点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证券公司应当规范利润分配行为,审慎确定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应按照税后利润的10%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按不低于税后利润的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损失。此外,会计师事务所也被要求在年报审计中,对证券公司金融资产分类及变更、公允价值确定、减值准备计提、关联方交易等问题予以重点关注。证券公司年报报送截止日为2008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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