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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大哥把投资人带向何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3日 01:23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近几天一个重磅消息被越来越多的散户所知悉,曾被众多散户奉为“股神”的“带头大哥”因涉嫌非法敛财已被吉林警方刑事拘留。那个曾经被顶礼膜拜的“人”,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更多的财富;相反,在交纳了不菲的“拜师入群”费后,大部分投资者最终发现其收益不如往昔,甚至还有的赔了老本。

  “股市无神”,这是一个股市“世界观”的问题。身在热潮澎湃的大牛市,投资者更需要“辩证唯物论”来指导,盲目崇拜极端不可取,破除“迷信”的警钟仍需长鸣。

  “今年1月份加入‘带头大哥’的QQ群时,我的盈利大概在70%;但是他推荐的那只股票最终‘吃掉’我总资产的50%。”网友王先生说,群里很多人都和他一样,不仅将之前赚来的钱全部赔光,还搭上了一部分本钱。

  群里另一个网名“我是谁”的网友,辞职入市,专事炒股,将全部家庭存款压在“带头大哥777”推荐的一只股票上。不过数月之后,这个不知道自己是谁的网友不得不“割了一半的肉”给女儿交学费,甚至还引发全家“温饱问题”。

  很多类似的散户投资者将“带头大哥777”奉若神明,除了每日登录其博客外,不惜重金“拜师入群”,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带头大哥777”的QQ群,以求得到更多的投资指导。

  事实上,细心的群友发现,“带头大哥”的预测,常有“失误”。尤其几次大盘大跌前夕,“带头大哥”并未作出准确判断,也未及时向散户发布警示信息。

  分析人士指出,实际上,在大牛市的行情中,看多是最容易得到验证的预测,差别在于精确度如何。但是,散户往往关注的是上涨与否;至于定量的问题,比如涨跌幅的差异,往往容易被忽略。

  换言之,只要坚持看多,或者看空,那准确率就能达到50%,因为市场不是跌就是涨。不过牛市“提倡”看多,准确率肯定要高于50%。

  “从目前媒体及网上披露的信息看,“带头大哥”没有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从业资质,因而其行为已经构成涉嫌非法经营”,业内专家指出。我国《证券法》第122条规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刑法》中也有相关条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保险业务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此外,有业内人士认为,“带头大哥”可能同时涉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而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最高可处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深交所日前也专门发布投资风险报告,提示投资者警惕“炒股博客”。投资者若盲目跟从“炒股博客”进行投资,将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索赔无门的法律风险。

  由于“炒股博客”的博主大都未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或者虽然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但未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工作,按《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其通过“炒股博客”荐股的行为属于非法证券投资咨询行为。投资者盲目跟风“炒股博客”,其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让投资者无法想象和接受的是,“炒股博客”甚至可能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工具。股民若盲目听从“炒股博客”上所谓的“专家意见”,只会大大增加投资风险,很有可能成为“最后一棒接力的‘站岗者’”,以至于血本无归。

  “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每个初入市者对此都有耳闻或者目睹。但是,当最直接的财富诱惑近在眼前,投资者目眩了;当股价起伏,犹如水波荡漾使得水中月儿愈加摇曳多姿的时候,投资者心迷了。于是,投资风险不期而至,可能由于冲动,也可能由于盲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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