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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事件:映射对投资者利益淡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 03:28 第一财经日报
吴慧 在此次唐建“老鼠仓”事件之前,上投摩根基金公司一直都是具有重视投资者利益的“好口碑”。很多基金公司人士都认为,此次事件爆发在上投摩根,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但是,从上投摩根5月18日的公告可以看出, “‘老鼠仓’之前或许是可以避免的,或许是可以更早被公司查实、处理的。”两位北京基金公司人士都持此观点。 在上投摩根的信息发布中,2006年9月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曾对公司做过提醒,10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曾对成长先锋基金经理的投资行为给予了电话提醒。上述一位人士称,“当初就应暂时停职彻查。”而到2007年4月18日媒体报道之后,她认为,“事关重大,无论是否属实,更负责任的做法是应该先停职彻查,”而不应该只发公告“未收到……任何举报”、“公司未受到监管机构的任何调查”。在这样大半年的时间里,“上投摩根就这样让原本可以彻查、处理的机会一再溜走。” 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和交易所的投资行为提醒均属日常监管,“证监会给基金公司发提醒函的总量是很多的,但单个公司收到提醒的次数还是有限的,是应该被重视、即刻解决的。”从此次中国基金业历史上的第一次被查实的“老鼠仓”事件,基金研究人士认为,基金公司的投资内控体系显然亟待完善,更关键的是,这些制度有没有得到执行。 “上投摩根在此次事件上法律方面无懈可击,”但是他们是可以更公开更透明的。一位基金研究人士认为,从上投摩根公告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唐建的行为是个人行为,损害了公司声誉,“而对于投资者的利益问题涉及甚少,更不要说向投资者道歉。” 证监会人士认为,这是典型的投资者利益淡薄的表现,这也深刻说明,投资者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基金行业文化还没有真正植入基金公司之心。“这也说明,(证监会前基金部主任)孙杰的文章讲的是最重要也是最现实的问题。”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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