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新股发行已成圈钱新毒瘾 建议每年只发20只新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7日 17:35 证券导报

  王志武

  近两个月重开新股发行和宏观调控因素,使大盘迅速回调。扣除了新股和部分未启动的基础设施股的影响,大部分已启动的股票跌幅超过了50%。

  种种迹象表明,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我国股市的投资环境和投资理念虽有所改善,但是,投资者的长期投资和持股信心并没有真正恢复,投机行为仍然主宰着股市。

  投机圈钱“毒瘾”的三大症状

  综观今年8个月的股市走势,中国股市尚未戒掉“投机圈钱市”的“毒瘾”。

  一、垃圾股与绩优股同涨同跌,有时垃圾股反而上涨更快。而在下跌调整中,像石油、有色金属等资源类绩优股反而率先调整且跌幅大。更有甚者,内在价值几乎为零的权证如宝钢权证恶炒不止,而封闭型投资基金即使在净资产全面上升期仍然高折价交易。该涨的不涨,不该涨的猛涨,这一现象又在诱导中小投资者寻庄跟风,难以培植投资理念。

  二、成交量过大,换手率过高也是过度投机的表象之一。一个股市,如果持股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投资者占优势,那么,其年均换手率应该小于200%(在100%-200%之间为适度),日均换手率应该在0.3%-1.5%之间波动。可是,今天5月份以来,深圳和上海股市的换手率经常在2%-5%之间波动。更有甚者,新股上市的首日换手率畸高,中工国际为94.05%,超级大盘股中国银行首日换手率也高达51.06%。这说明,即使在一级市场上认购的投资者,也没有几个愿意长期持股。

  三、股权分置改革以后,全流通预期下新股发行、上市二次高溢价现象仍然如故。今年6月份新老划断后首次发行全流通股票中工国际,上市以来,二级市场投资者几乎在任何时点上介入该股都会发生亏损。而发行人如果售出,其资产增值率是3倍以上。另外银行股价向发行价下沉,中国国航跌破发行价,显示了投资者理性回归,打破了新股不败的

神话,为股票发行上市过程中“做盘”的机构敲响了警钟。

  控制与完善新股发行制度

  中国的

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有如大病初愈的病人,需要精心的呵护、保养、调整。目前,应戒除盲目乐观和过度悲观两种情绪,在证券发行结构、发行数量、发行方式和发行上市步调上进行改善和调整。

  首先要控制股票发行和上市数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大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优先股发行比例。

  在美国,虽然有关完善的法制和监管体系,但股票投资占的比重仍然很低。银行货款占61.9%,债券占29.8%,股票只占2.1%。股票加债券加总所构成的可流通证券,其份额只占企业外源融资的31.9%。同期,英、法、德和日本可流通证券所占的融资比重比美国还低,不过,其中股票融资的比重较美国略高。法国股票融资比重约为17%,英国约为10%,德国、日本约为5%。

  而公司债券及优先股一般有固定的利息或股息,偿还或转换方式由契约固定,债券类资产事实上是由发行人的净资产作担保(不能偿还就要破产清偿),投融资各方权责利清晰,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道德风险小,这些,是其发行量大大高于股票的内在原因。

  笔者建议上海、深圳股市每年发行上市公司的数量控制在20家以内。只能让那些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完善,财务管理严格诚信、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扩展能力强的公司发行上市。等而下之者,可以鼓励其发行公司债或优先股筹措长期资金。

  其次,改善发行询价方式,控制过高的发行溢价和上市溢价。

  一般管理良好而成长性不高的公司股票发行溢价应控制在50%以内,而管理良好,成长性强的公司可控制在50%-100%之间,才是合理的。至于上市溢价,可以考虑恢复上市当天涨跌停板的限制。

  在改善发行询价方式方面,笔者的一项主要建议是:将发行定价的终审权交还给市场,变承销认购竞争为发行公司竞争。具体的做法是,将每年拟上市的10来家公司的财务资料,经承销商、保荐人作真实性背书后,再交发审委作格式化初审,然后,将发行材料在报刊和网上公布,征求投资者意见并认购投票,获认购票最多的2-3家公司可进入实际发行操作,反对质疑票数最多的2家公司则撤消在本年度发行的资格。其余公司可进入下一轮投票评议。这样,那种做假圈钱行为可能会大大收敛。

  再次,控制发行到上市之间的时间间隔,让认购人至少当一年的长期投资者。

  目前,股票发行后不几天就安排上市。这种制度安排实际上大大鼓励了投机行为,只要二级市场能爆炒新股,任何垃圾公司发行的股票都有证券商愿意承销,认购人也不用费心研究公司投资价值,逢新股不论其价格与风险,一律申购。这种制度也不利于对发行公司和承销券商及保荐人的监管。一旦发现了有欺诈不法行为,股票已进入流通状态,连受害人的身份都难以认定。

  具体的建议是:新公司股票发行到上市的间隔期至少一年,最多三年。其中,网下认购和战略投资者认购股票,最少要持有2年才允许上市。这样做的好处是:1、让认购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扎扎实实地当两年股东,履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有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2、可排斥银行和货币市场短期资金介入发行市场,减少股票的虚假需求。3、可一定程度上消除高溢价争购现象。4、在发行到上市过程中,发现了问题便利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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