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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询价制度步入完善期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 11:45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雷 阳 2004年8月底颁布的IPO询价制度征求意见稿无疑是我国股市向市场化迈进的关键性一步。如今,两年即将过去,在股改基本完成后,市场在新股密集发行的压力下开始深度调整,股票价格波动加大,不少人又开始怀疑询价制度的正确性,但业界专家表示,询价制度是我国股票发行市场化的一大进步,我国的股票定价制度正不断向国际标准靠拢,不断市场化。正如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左小蕾所说的那样,“制度不可能一步到位,做起来最重要”。询价制度在我国经历了破茧、发展后也正在进入完善期,通过市场的不断调整和制度的不断完善,将成为我国股市健康发展繁荣的助推器。 破 茧 在实施询价制度之前,新股“破发”日益严重。2004年上市新股四成以上跌破发行价,苏泊尔、宜华木业、美欣达更是上市首日就跌破发行价。原来的新股行政定价方法已不再适合市场需要,股市融资功能无法发挥作用,接二连三的“破发”也结束了“新股不败”的神话。 不断的“破发”表明了市场的理性取向,过高的市盈率和定价已无法获得支撑。2005年元旦过后,华电国际成为询价制新股第一家,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向77家机构初步询价,发行价最终锁定2.52元,对应的市盈率为14.8倍,这个价位与华电国际H股接近。 境外资本市场多年的实践证明,通过机构投资者询价、报价形成价格是股票发行市场化定价的有效形式。向机构投资者累计投票询价来确定新股发行的价格,标志着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即将取代行政定价机制,有助于国内新股发行市场逐步趋于理性,这无疑是国内证券市场的一大进步。 发 展 有专家指出,中国新发股票询价制长期利好,但短期阵痛难免。新股的不断“破发”促成了询价制的推出,但推出后仍有不少新股“破发”,市场正是在这样的“阵痛”中不断走向成熟。新股询价制不能保证“破发”现象彻底消除,但将定价权交还市场,终究是一件好事。 在股权分置没有解决之前,人们曾经普遍认为询出的价只能是畸形的市场价。在股权分裂、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产权界定模糊的条件下股市缺乏基本真实供求量基础的情况下,市场价值发现功能必然扭曲,于是也就产生了“询一个跌一片”的现象。在市场步入全流通时代后,上市公司的股东已经不再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同股同权使得询价有了标准,在此基础上的价格也更有利于价值回归。 据统计,在询价制实施以来,中小企业板的平均市盈率摊薄后为15.92倍,比之前的20倍的行政定价少了4倍。这也说明市场机构在定价过程中发挥的作用比较充分,新股定价更为理性。 完 善 最近新股密集发行,近日国航A股发行认购不足,使得询价制度又一次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其实,市场化的进程是一个过程,不一定立竿见影。过程中会有坎坷,也会有新问题。 人们普遍希望对于询价的过程、机构的配售比例等方面进行改进,有些对于扩大询价对象包括向散户询价等方面也提出了改革意见。 然而,专家表示,散户目前还不是一个理性的群体,还没有分析以及承担风险的能力。通过机构询价是希望借助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力量和定价能力,逐步引入成熟市场的发行定价机制,稳步推进证券发行的市场化改革。另外,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询价将大大增加实际操作的复杂性,也会造成不必要的风险。 价格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定价是机构与发行人之间博弈的最终结果。当市场上的每一个参与询价的机构投资者都是为了各自利益的最大化时,最终确定的价格一定会接近新股的真实价值。从理论上来说,参与询价的机构数量越多,得到的发行价格越接近市场的真实价值,从而破除机构之间出现“价格联盟”的可能性。截至目前,符合证监会要求的询价机构,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QFII六大机构共有164家,在实施询价制度以来一直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 据悉,目前证监会正在为完善新股发行机制做积极的修订工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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