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证券 > 正文
 

融资融券试点将强化蓝筹股的市场地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 16:18 财经时报

  出于对控制风险的考量,管理层在制定融资融券业务规则时,不仅对试点券商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同时规定,由证券交易所确定客户融资融券交易的标的证券。

  因此,哪些股票将成为标的证券,是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中信证券策略研究组程伟庆认为,试点办法将融资融券试点的对象主要集中在蓝筹股群体,预计未来蓝筹公司将继续成为市场主流资金流向的焦点,蓝筹股将会开始新的一轮“价值重估”。

  大盘蓝筹股由于基本面好、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强且股价难以被操纵,因此被业内认为最有可能成为融资融券交易标的证券。

  在程伟庆看来,融资融券试点将强化蓝筹股的市场地位。

  此前,《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标的证券选择标准为:流通股本大于2 亿股;流通市值大于9.5 亿元;6 个月日均换手率大于2.95%;3 个月最大振幅小于70%;1季度全部股东人数大于5000 人;前10 名流通股东持股不超过50%;已完成股改,非ST股等。

  国信证券行业比较分析师黄茂认为,截至6 月16 日,符合上述标准的

股票有39 只。为避免对试点股票的价格扰动过大,估计试点股票的数量不会过少。

  香港刚推出卖空时标的证券为17 只,内地估计不应少于15 只。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678,000篇。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