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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违规操纵者彻底赶出股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1:3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析《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肖渔

  今后,不仅是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违规后会被列入市场禁入黑名单,他们的控股股东以及控股股东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一旦发生违规,也将难
辞其咎。这是刚刚颁布的《证券市场禁入规定》所作的规定。权威专家指出,在这一规定下,今后,那些躲在幕后进行遥控并危害证券市场的元凶们,将再难逃避法律的制裁,那些股市“害群之马”将被坚决从证券市场中清除出去。

  在证券市场的发展过程中,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掏空上市公司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度在市场上数罚难改,不停地卷土重来。一些人抱着赌一把的心态,明知法律规定严格禁止挪用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依然我行我素;虽知占用上市公司资产将损害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仍然乐此不疲;想尽种种办法,把上市公司作为自己的“吸钱机器”和“摇钱树”予以掏空。这些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仅仅罚款并不会妨碍违规者今后在市场上继续“淘金”。而且,与他们的巨额非法获利相比,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的罚款,至多有损皮毛,但绝无伤及筋骨之虞。

  但证券市场禁入制度建立后,这些股市的害群之马将会遭受当头一棒。那些隐身幕后的违规元凶也将无路可逃,按照其违规程度,最高将会被处以证券市场终身禁入的“极刑”。况且,这些证券违法违规人员一旦被采取禁入措施,不论是三至五年、五至十年,还是永久、终身,他们都将在丧失证券市场继续从事违法活动的资格和能力的同时,成为过街老鼠,难以在证券市场立足,甚至身败名裂。从这个方面看,证券市场禁入制度,正切中了证券违法活动之要害。随着这一制度的进一步健全与施行,证券市场会向着公平、公开、公正、有序的法治目标,愈走愈近。

  《规定》的实行还相当于建立了一个证券市场的清污、排污和过滤、筛检的净化机制。让那些违反规则、不守信义、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害群之马”,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再入市场,这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和公平的游戏规则,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在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的同时,《规定》也对有关责任人员从轻、减轻或免予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对市场禁入措施的适用标准进行了明确和细化规定。专家认为,这不仅有助于实现执法的规范化、透明化,促进证券市场禁入制度法律效果的发挥,也充分体现了根据案件情况,有重点、有区别,轻重合宜、宽严有度的科学执法政策。  权威专家指出,与警告、罚款以及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相比,证券市场禁入制度确实是一把更为锋利的利剑。但是,“铸剑本不为用,修法本不为罚”,大家实际上更希望看到的是,这把剑轻易不要出鞘,更多地成为一把高悬的“达克摩利斯之剑”,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之效。因此,监管部门是否要祭出“市场禁入”这一利器,完全要视广大市场参与者的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程度而定,广大市场参与者的诚信守法最终才是维护市场秩序之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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