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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改后问题:下一个是非整体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8:20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方泉

  公开抑或私下场合,华生兄从来都是慢条斯理地讲话,语速不快,语调也不高,以至于逢到与铁嘴钢牙的刘纪鹏或慷慨激昂的韩志国发生辩论时,他似乎常常处于下风守势。三位都是我的老师和朋友,三位关于资本市场的任何言论,我都悉心研究。当然,君子和而不同,他们三位早就是相交多年的同道朋友。

  在今年1月7日吴晓求操办的资本市场论坛上,华生就声色平和地“卖官子”设问:“股权分置改革大功告成后,下一个亟待解决的制度问题是什么?”有说上市公司质量问题,有说市场诚信问题,有说大股东侵蚀上市公司利益问题,华生均予否定,是什么却故意不说。这“设问”设了五个多月,到5月10日华生在《中国证券报》发表长篇大论《迎接证券市场的新时代》,指出“在新老划断和全流通新股发行问题提上日程之后,中国股市长期存在的另一个主要制度漏洞就是非整体上市”。

  笔者以为,华生抓到了正在上升为主要矛盾的中国股市的另一制度症结。上市公司质量问题、市场诚信问题等是治理市场的长期任务;而清理大股东违规担保,挪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并不是一项制度改革,而是必须解决的历史旧账;其他如产品创新或发行与交易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又属市场逐步发展过程中逐步水到渠成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非整体上市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地显现为制约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

  诚如华生兄所言,

股权分置改革解决的是上市公司两类股东的利益冲突问题,而整体上市解决的是控股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笔者以为,若不及早着手解决非整体上市的问题,存量如此巨大,增量又很快放大,这一制度漏洞几年内又将成为如股权分置一样积重难返的包袱,市场也必将为解决这一问题付出更大的代价。并且一旦这问题凸显出来,也会使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果大打折扣。因为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最终也会演化为控股股东与其他中小股东的新的两类股东的冲突,股权分置改革所奠定的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基础依然很脆弱。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建设市场诚信体系与文化的长期任务依然缺乏制度保障;清理大股东违规担保,挪用上市公司资金问题即便是在严刑峻法的威慑下如愿以偿,却不能在制度上杜绝,因为只要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利益不完全一致,就会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动机和可能。不违规担保和挪用上市公司资金了,还可以变换出其他利益输送的方法。

  基于此,华生的政策意见应引起市场各方的足够重视:“应当坚决堵住非整体上市的制度漏洞,以确保新上市公司的上市质量和透明度。同时像股权分置改革的部署一样,应要求已经上市的公司对自己转为整体上市制定积极可行的时间表,以便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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