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运祥:处置问题券商应保护机构投资者债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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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0日 03:40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俞燕 发自北京 当南方证券前后三任总裁被拘留成为坊间热点之时,政协委员、人保控股公司总经理兼人保财险公司董事长唐运祥在提案中呼吁,在对问题券商的处置中,应尽快明确问题券商清算关闭中机构债权的甄别程序,对机构投资者的合法债权予以全额收购。
近几年来,随着部分违法违规经营的券商被查处,保险公司托管在问题券商的资金“黑洞”也随之爆出。除了人保财险共10亿元资金失陷汉唐证券等一些问题券商外,中国人寿、新华人寿以及中再人寿也都各有数亿资金在问题券商那里打了“水漂”。 2004年以来,与保险业有资金关涉的闽发证券、汉唐证券、南方证券和银河证券等“问题券商”已分别被重组或托管。不过,唐运祥认为,在对“问题券商”的处置中,由于缺乏对机构投资者债权的处理办法,使得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在去年的“两会”上,唐运祥就提出了“关于在处置‘问题券商’时保护机构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提案,认为对“问题券商”的处置中,对机构投资者债权的处置无法可依的问题较突出。 经过一年来对“问题券商”处置,唐运祥认为,机构投资者的利益已得到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不过仍有一些问题尚需解决。 唐运祥认为,维护机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防止资本市场违规经营风险向银行、保险和其他领域扩散,具有重要意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