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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一号文重点看新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5日 11:07 四川金融投资报

  财务分析专家 贺宛男

  2月22日,新华社播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即2006年一号文件,迅即在股市上激起反响,关于“新农村概念”打开想象空间、催生投资热点之类的分析评论,引起了投资人的极大兴趣。

  日前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已是第八个“一号文件”。前两年的“一号文”似乎在资本市场没激起什么浪花,独独今年,大有“春江水暖鸭先知”之态势,个中原因又在哪里呢?

  核心:变“少取”为“多予”

  与前两年的“一号文”相比,今年“一号文”的最大不同是,变“少取”为“多予”。

  前两个“一号文”,重在减税压费让利,减轻农民负担,取得了明显效果,2004年初提出的三年取消农业税的计划已提前两年实现。即便如此,“少取”也有限得很,就在前不久,财政部长金人庆在隆重纪念全面取消农业税庆典上说,从1949年到2005年的57年间,全国累计征收农业税加起来也不过4200亿元。而据国际著名评级机构标准普尔日前发布的名为《中国50大商业银行》的研究报告揭示,从1998年至今,中国花费在金融机构重组的资金就达3.57万亿元。对农业的“少取”与对金融机构的“多予”,根本不成比例,因为农业本身是弱势产业,农民又是弱势群体,要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立足点不是“少取”,而是“多予”。

  土地和金融改革成最大亮点

  今年一号文件共八个方面32条,内容极为丰富,以笔者的理解,围绕着“多予″,重点是土地和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 首先是征地制度的改革。谁都知道,近年来全国各地地价大涨,但本是土地主人的农民却所得甚少。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的一份调查显示,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有20-30%留在乡以下,其中农民的补偿款占5-10%;城市政府拿走土地增值的20-30%;各类房地产公司、开发区以及外商投资公司等拿走土地增值收益的大头,即40-50%。农民之所以只能拿到土地增值的5-10%,根本原因是,我们的征地制度由各级政府先向农民征用,只给很少的一点补偿费;尔后再由政府向土地使用者或转让、或批租、或拍卖,农民与地产市场的直接联系被生生隔断,眼看着土地升值,农民却越来越穷。如今,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温家宝总理还警告说,在土地问题上决不能犯历史性错误。这是一个重要的信号。

  八十年代的“一号文件”曾规定,农民拥有30年的土地使用权,后来又延长到50年,去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两会”记者招待会上甚至提到,要赋予农民长久的土地使用权,永远不变。现在企业受让的土地多为50年使用权,大城市中心地价已涨到几百万元1亩,永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几何?如果改变土地征用制度,将地产增值所得相当大一部分归农民所有,这一“多予”又是怎样的天文数字啊!

  二是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一号文件中有一段话特别引人关注:“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农村金融已向私人资本放开,类似温州等地的“地下金融”、“草根金融”极有可能规范后合法化。

  对股市的影响:跳出农业股之外

  一个是“银根”,一个是“地根”,实际上,中国城市经济这一、二十年的起飞,最重要手段就是金融房地产;如果新农村建设也能循着这条思路,对

中国经济的影响、包括对股市的长期利好怎么估计也不为过。

  将“银根”和“地根”结合起来干什么呢?主要不是发展粮食生产,而是加快农村自身的基础建设,让9亿农民真正过上现代化的生活。这里包括农民急需的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农村信息化建设,等等。

  正因为如此,就股市而言,最值得看好的并不是纯粹的农业股(纯粹的农业股永远不可能有厚利,即使国外也不例外),倒是建筑、建材、食品加工、能源、运载工具(如

摩托车、农用车)等行业,特别是拥有大量地产的企业(如大中型农场),似乎更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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