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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离魔鬼只一步之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20:44 财富时报

  本报记者 韩福恒

  有人问上帝:天使距离魔鬼到底有多远?上帝说魔鬼就住天使隔壁。

  我们处在一个法制社会,每个人的责、权、利都有法律规定。大家都依法办事,就能创造一个和谐社会,每个人都是和谐、天堂般社会的美丽天使;如果有人逾越法律限制,
哪怕只跨出一步,就会跌入万丈深渊,变成十八层地狱的魔鬼。这个道理,山东神光咨询公司的孙成钢知道,上海广通的唐能通晓得,东方趋势的赵笑云更清楚,但这些股市名嘴却屡屡触线,是他们的侥幸心理在作祟?还是法律法规不完善?

  2月17日,有媒体称中国证监会日前公布系列行政处罚决定书,股市“名嘴”孙成刚因违规交易股票等,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99.2万元,并处罚款10万元的处罚,山东神光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被罚5万元。其实,孙成刚被处罚早已是意料之中的事情。早在2004年4月,就有媒体指出孙成刚违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和《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守则》,违规持有安源股份。当时的安源股份年报披露信息显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孙成钢持有安源股份流通A股22.03万股,位列该公司第十大股东、第四大流通股股东。

  此事件被披露后,孙成钢针对记者的采访,坚称“神光现在是做咨询的,按照证监会的规定,我们不能做股票。”但此后经过山东证监局和中国证监会一年多的调查,事实真相终于大白于天下。

  孙成钢事件让我们又想起了股市另一个“名嘴”赵笑云。当有人指责赵故意误导投资者,为青山纸业等庄家“做托”时,赵笑云也曾坚决表示:“笑云不是托,青山可为证”。但很快东方趋势就因未通过证监会2002年年检,赵笑云黯然出局。

  在这两起“名嘴”落马事件中显威的是两个法律规范。其中一个“高压线”是中国证监会1997年12月25日颁布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在第二十四条第四款明文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期货”。另一个“高压线”就是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的《证券从业人员行为守则》,其中十不准的第一条就是:“不准为自己或亲友买卖证券”。

  孙成钢被证监会处罚事件暴光后,有人曾质疑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规范不合理,提出应该借鉴海外模式,修改规范,允许咨询从业人员投资股票。本人认为此提法不妥。首先,我们应该明确,海外的监管机构也不允许咨询公司向投资者推荐自己持有的股票。其次,虽然我们的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但有令则行。既然我们的法规还没有修改,如果有人胆敢一身试法,监管部门就应该坚决拿起法律公器,主持公正,捍卫法律尊严。

  每个人生下来都有天使般善良的一面,但在心理深处还残存有邪恶的魔鬼思想,是道德和法律的约束使我们一步步向善。做传播投资福音的“天使”还是成为散布虚假信息的魔鬼?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我们的证券市场之所以问题多多,就在于我们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到位或执行不力。完善法律法规,约束“天使们”,不让他们跨出那邪恶的一步,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这是我们监管部门的责任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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