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股市评论 > 中国股权分置改革专网 > 正文
 

超限减持权益归属亟待认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2日 01:2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记者 李剑锋

  G康缘今日发布公告称,因股改而被动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的上海广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大量减持公司股票。业内人士表示,投资者持股比例因股改而超限,之后减持产生的权益究竟应如何归属,亟待有关部门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11月16日,康缘药业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导致广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从原来的627万股上升到790万股,持股比例从原来的4.02%越过5%,达到5.07%。之后,广通投资对持股进行了减持。截至12月15日收盘时,累计减持575万股,持股比例随之下降至1.38%。

  今年9月,广通投资在6.06至6.25元的价格区间买入了505万股G康缘。股改后,由于送股原因,这部分

股票的平均持股成本约降至每股4.88元。从11月16日至12月15日,广通投资在5.24至5.78元的区间里卖出了568万股,在每股5至5.02元的区间里卖出了7万股。以平均价格推算,广通投资卖出这部分股票的盈利约为300万元左右。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持有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股东,将其所持该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该股东所得收益。

  业内人士表示,基金因股改而导致持股超限,目前已有规定,减持股票收益归基金所有,但对广通投资这样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券商、QFII等因股改而产生的同类问题尚未有明确说法,希望有关部门能尽早对此作出认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