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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公司高层本该同舟渡 因何互拆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1日 11:05 证券时报

  刘锐

  自上市以来一直在扯皮中度日的某ST公司又发生新鲜事。该公司昨日召开董事会,通过了关于更换董事长的议案。耐人寻味的是,来自第二大股东的三名董事对该项议案投了反对票。最终议案是以5票赞成、3票反对的微弱优势勉强通过。

  对上市公司议案投反对票并不新鲜,新鲜的是这三名董事近期内连续投了几次反对票。今年8月底,这三名董事对公司半年报也投了反对票,理由是对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和资金使用存在异议。

  照理说,此次被换掉的董事长属第一大股东派来的人选,由于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和第二大股东素有过节,此次大股东方的人主动要求下台,对第二大股东来说,应属求之不得的好事。可为什么第二大股东派出的三位董事要反对呢?看来问题并不简单。

  翻开该上市公司这几年的陈年旧事簿,可以发现,该请辞董事长2002年2月就任以来,因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违规行为,先后四次受到监管部门的“关照”。从这方面来看,也许该董事长的辞职与公司屡屡违规有一定的关联。或许在三位董事看来,在该董事长的任期内,无论是公司业绩还是公司形象都糟得一塌糊涂,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董事长理应承担主要责任。此时让他拍屁股走人,那岂不是太便宜了他?

  股东们之间无休止的争吵成了该公司近几年最大的“特色”,而此次反对董事长换人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小插曲。如今公司境况不佳,其实都源于1998年那次不成功的重组。当时的第一大股东(也就是现在第二大股东)在没有确认新股东注入资产的情况下,把股权匆匆过户出去。正是当时的这一疏忽,为以后公司纷争不断埋下了祸根。 当时,第一大股东入主后,积极寻求产业结构调整,上市公司也与第二大股东签署了《资产置换协议》,就在各方一致认为公司能咸鱼翻生时,两大股东很快就因为资产重组的一些重大事项发生矛盾,双方闹得不欢而散,最后对簿公堂。公司也就再次易主,东家换成了现在的第一大股东。

  应该说这次对簿公堂是相当致命的,因为当地中院作出一审判决,现第二大股东胜诉,上市公司败诉。败诉无疑把公司推上了绝境。一旦败诉认定,业绩则要被追溯调整,将出现连续3年亏损,按有关规定,公司将面临直接退市。上市公司难以接受,刚入主不久的第一大股东更是咽不下这口气,于是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在其向法院提供的一些新证据中,曝出了公司最初上市时,现第二大股东可能存在虚假注资。虽然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但后遗症显然不小。

  吵架累人,尤其是旷日持久的争吵,不仅累人,还伤身体。从2000年开始,公司就陷进了纠纷的泥沼。从两次被大股东告上法庭,到公司年报被股东大会否决,到公司因为没有及时披露中报、季报被停牌,再到官司败诉可能引发公司退市,该公司创造了中国股市的多个“NO.1”。与此同时,公司业绩这几年也是羞于启齿,一直在微利与亏损之间摇摆。

  该公司所带来的教训应该说是深刻的。如果说股东之间因扯皮伤及自身,那纯属咎由自取,但大股东们各怀心思,对公司生产经营不闻不问,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因此沦为玩偶,则实在说不过去。股东之间需要的是同舟共济,和谐共处,而不应该像该公司的这些大股东们相互拆台、内讧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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