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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石案与股改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6:26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备受关注的王小石案终于开庭审理,简单案件的背后却是错综复杂的利益与关系。通过繁杂幽暗的路径,公司、掮客、监管者最终达到了权钱交易、加速上市的目的。王小石案如何定性与定刑,事关中国证券市场发行、监管体制改革和完善的进程。

  作者:上海 陈奇

  近期,资本市场新闻不断,王小石案终于开庭受审,但王小石却只承认自己收取钱财但不认为有罪。而正在热热闹闹全面推开的股改也爆出了“股改门”的丑闻,上市公司也许认为自己拿钱买票也并不是什么违法行为。

  据报道,G博汇在开始网络投票前夕,公司的工作人员与一小股民取得联系,并在投票日约他在开户营业部见面。工作人员对他说,如果在股改表决中投赞成票,那么就可以按照每股3分钱的比例获得一笔报酬。这位小股东后来获得了几百元现金,投票权当场就转让给了该工作人员。随后,G博汇承认了按票数给营业部奖励的做法,但未透露小股东投赞成票的“奖励”标准究竟是多少。

  日前,再次爆出了“广发门”事件,券商利用旗下的营业部操控投票结果。很显然,在目前股改中,通过金钱买股东手中的“票”,已经从机构投资者普及到中小普通投资者,已经从暗处走到了明处。由此,目前近百家股改公司纷纷以99%的高票通过股改方案的奥秘,就不难理解了。

  国务院五部委制定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中规定:公司及其非流通股股东、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利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其他投资者正常决策,操纵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或者进行不正当利益交换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认定主要责任人员为市场禁入者,一定时期或者永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业务机构的高级管理职务。但没有对是否能够“买票”做出明确规定。

  在如今的股改进程中,上市公司公开到大机构“拜票”,还大肆宣扬,被美誉为“沟通”,对各个上市公司股改费用、公关费用高达几千万现象,不闻不问。上市公司屡屡爆出的基金投赞同票,将获得上市公司利益新闻,从来没有得到监管部门的查处,这难道不是暗许上市公司“买票”行为吗?

  翻开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对用金钱买“票”。无论是你想达到什么目的,都判定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股改的“票”不能买,买票同样的是一种违法行为。诚然,股改确实是改革上市公司机制,恢复证券市场功能的一项重要工作。但我们不能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更不能让违法现象堂而皇之,公然登场。否则,我们不仅让股改蒙上了阴影。更重要的是,让“买票”这样的违法行为逍遥法外,泛滥成灾,是对我们法治制度的毁灭。所以,监管部门必须对股改中的“票”是否可以“买”有个明确的表态。股改只有在公平、公开的前提下,才能真正换来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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