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股论金 乘股改东风治占款顽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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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4日 08: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证券时报 如果说中国股市病得不轻,那么其中有一个顽症叫做大股东占款。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存在大股东占用、挪用资金的上市公司有480家公司。其中,262家占款平均金额不到5000万元,54家平均占款金额在5000万元到1个亿,占款金额高于1亿元的公司有108家,超过10亿元的有6家。
证监会日前出台的《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指出,对已经被控股股东侵占的资金,务必在2006年底前偿还完毕,并明确提出了对未能及时归还的单位及其相关负责人的处理意见,让投资者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在《意见》出台的当天,一些被控股股东侵占巨额资金的公司的股价大幅上涨。 《意见》的出台,不仅在于推动已发生占款的清偿进度,更重要的是,对于今后有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打算的控股股东们,其违规成本也将增大。如果在经实践论证后,未来能够将相关条款写入相关法律法规,将发挥更大的威慑力。 证监会的政策刚出台,昨晚,三家上市公司在股改方案中披露了大股东限期还款的承诺。看来,将还款和股改结合,和融资结合,和公司高管的利益结合,确实是行之有效的。 不过,无论是采取单一的方式,还是像G郑煤电那样采用现金清偿和以股抵债相结合的综合方式,不变的是原则———切实保证上市公司和公众股东权益不受侵害,在此前提下,乘股改东风,通过各方努力,最终寻求到各类股东均满意的解决方式,攻克控股股东占款这一顽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