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河:中小投资者你为何不投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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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9日 13:36 证券时报 | |||||||||
晓河 近日,第8批股改20家公司亮相。由于本批中大多数公司的大股东持股比例不高或持股成本过高,所以平均对价水平较前7批有所下降,为每10股送2.71股。尽管这批公司的对价水平创了新低,但照目前的情形看,其方案获得通过应该不成问题。
对价再低,股改方案照过不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中小投资者参与股改的热情正在逐渐消退,参与股改投票的积极性明显降低,相当多的中小投资者放弃了投票权。 与试点阶段比较,现在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率降到了30%左右,而在股改试点阶段,这一比率在50%以上。如果任由此种情形继续发展的话,股改很有可能在某一天变成了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的双簧戏了。 股改的初衷之一就是要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股改的原则及技术设计上,管理层也充分考虑到这一点,赋予中小投资者的武器就是分类表决权。对价并没有固定的模式和基本标准,对价的高低取决于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博弈程度。指望机构投资者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靠不住的,否则无论上市公司提出的方案如何,最终都能顺利通过就无法解释了。在实际投票中,行使否决权的机构投资者少之又少。如果说“股价反映了一切市场信息”这一假设成立的话,那G股公司目前的贴权走势说明了股改公司通过的对价方案并不是最优的方案,否则投资者不会“用脚投票”。 媒体的一份调查显示,个人投资者不去投票的原因中,认为“投了也没用”的占一半左右。而实际上,这不过是中小投资者消极不作为的借口而已。每个投资者无法准确了解其他投资者对股改方案的态度,在机构投资者高度一致投赞成票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很自然地认为自己的那一票无足轻重,改变不了投票的结果。但事实不一定如此,管理层赋予中小投资者投票权就是希望他们去行使权利。如果不去投票,权利自然作废。单个个人投资者的投票或许无法改变结果,但很多个个人投资者的投票加起来,就很有可能改变投票结果。退一步说,即使改变不了结果,至少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证实了自己的存在。而中小投资者集体的沉默,意味着有损于个人投资者利益的方案获得通过的概率增大,也意味着机构投资者对投票结果的影响力增大,从而降低了上市公司与机构投资者合谋操控表决结果的成本。 最近,著名作家周梅森公开发表了致“全国流通股股东”的一封公开信,引起广泛关注。他在信中呼吁投资者:“当他们的股改严重不公,再次侵害了您的利益时,您一定要行使好您宝贵的否决权,一定要去投票!哪怕只有一百股,您也要大声地告诉资本强权:我愤怒了,不能再容忍了,我的一百股反对!” 自己的命运自己做主,中小投资者,请行使自己的投票权吧!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