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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路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 15:29 《经济》杂志

  设立一家证券公司之后,地方政府会通过哪些方式实现哪些利益呢?据《经济》杂志调查发现,“股东身份”、“吸纳巨额客户保证金”、“帮助本地企业上市”、“营造城市形象”等,是地方政府的主要出发点。

  尽管从2001年7月以来,低迷的市场行情导致证券公司全面亏损,但就在2000年,证券公司的赢利能力依然十分耀眼,全国95家证券公司总赢利240亿元,其中海通证券以15.2
亿元的利润总额排在第一位,南方证券的利润总额也达10.5亿元。另一方面,证券公司的大股东基本上为地方政府出资的企业,持股比例一般在10%以上,可以获得相应的利润,如深圳市政府,2000年从南方证券可获得的利润应在一亿元以上,超过了许多并不景气的国有企业的利润总和。

  不仅如此,按照目前有关税法的规定,证券公司除缴纳5%的营业税之外,还要缴纳33%的所得税,这对于当地财政而言也是不菲的贡献。据资料显示,早在行情火爆的1993年,申银证券的纳税额超过了一亿元。2000年,全国证券公司纳税总额达103.8亿元,排在第一的海通证券据称纳税8亿元左右,超过长虹集团的7.8亿元税金,在当年许多城市的“纳税光荣榜”上,一些证券公司及营业部的名字也不难看到。

  据业内人士透露,实际上地方政府在股权收益和税收等方面的直接收入尚在其次,他们更看重的是证券公司巨大的资金吸纳功能。

  首先是由证券公司统一保管的客户保证金,虽然各个营业部的日常交易需动用一大笔资金,但约50%的保证金处于沉淀状态,存在当地银行,给区域经济发展带来巨额的流动资金。如南方证券,在行政接管前的保证金总额预计在1000亿元左右,被传挪用的规模就在200亿元以上。“设立一个证券公司,就等于新增加一个银行,而地方自行设立银行的可能性是很小的。”一位专业人士在接受《经济》采访时说,在这一个资本非常集中的行业,设立一个注册资本为10亿元的证券公司,一般而言可以吸收进来上千亿的投资者资金,“这相当于成百上千个生产型企业的利润”。

  据公开资料显示,总部位于辽宁鞍山市的鞍山证券,在未获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的情况下,使用“高息债券转让单”、“证券转让单”等凭证向社会公众出售高息债券,前后吸纳资金达150多亿元人民币,2004年8月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但“负主要责任”的涉案人员才获刑4年,罚款10万元,而其实,“当地在鞍山证券身上获利太多了”,一位办案人员说,这就是为什么各地都想建证券公司的原因所在。

  也因此,南方证券在2005年4月30日正式关闭之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支付80亿元左右的央行再贷款之后接手其证券类资产,并更名为“中国国际证券公司”,但在选择新公司的注册地点时遭遇分歧:建银投资方面希望在北京注册,而深圳方面则要求“原地不动”。

  其次,营业部也是证券公司为当地争取现金流的一个有力手段,一方面通过在其他省市兴建营业网点,以吸引那些地方投资者的资金,另一方面,设在“大本营”的网点更密集,方便本地投资者炒股,以减少资金的外流。“绝大多数地方性、经纪类证券公司表现得更为明显。”一位业内人士说,如果拥有一家全国性证券公司,则可以吸引各省市的金融资源,“这也是地方政府鼓励证券公司做大规模、多建营业部的真正原因之一”。

  再次,设立一家证券公司,就相当于为本地企业铺设了一条上市的通道,而一家上市公司又无异于当地政府的“提款机”,可以拿回大量无须偿还的资金,或用做国有企业改革的投入,或拿来兴建基础设施。尤其在实行上市通道制的时期,每一个省市的上市指标往往需要当地政府和证券公司合力争取,而由外地证券公司来做承销业务,在准备上市材料时很可能难以达成默契,或者说联手造假会遇到一些障碍。因此,由本地证券公司辅导本地企业上市,在我国资本市场中是一件司空见惯的事情,“当然,像贵州茅台这样的庞然大物,实力不够的贵州证券吃不下去,这一笔承销业务就只好让给南方证券了”,一位投行人士说,异地业务能否做成的关键就是看针对当地政府的“公关”是否到位。

  2002年7月,东南沿海某省一家省政府直属企业在上交所上市。实际上,此前两年中,该公司因股权异常混乱而导致的诉讼接连不断,公司第一大股东因涉嫌重大刑事案件被公安部门通缉,上市材料中列举的办公场所子虚乌有,尽管如此,该公司仍如期上市,首次募集资金约10亿元。在随后的庆功宴上,省政府有关领导、证管办官员以及作为承销商的当地证券公司负责人均座列上宾,一位领导在致辞中说,该省已经连续两年没有诞生一家上市公司了,该公司成功上市对当地经济的拉动作用不可估量。后来东窗事发,该上市公司股价直线下跌,如今已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中的一则“经典案例”。

  此外,在各地国有企业改革以及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证券公司还扮演了地方政府“财务顾问”的角色。各省市的上市公司大多为国有企业,许多国有上市公司“经济效益差、资产质量低、再融资能力不足”,“拖住了国企改革的后腿”。2002年,南方某大城市掀起一场“本地股重组风暴”,当地80家上市公司前一年的每股平均收益仅为0.017元,其中国有控股的49家上市公司的每股平均收益竟为负1.065元。在这一场关涉“卖壳”、“并壳”以及“让壳”的运动中,总部设在当地的6家证券公司充当了“操盘手”,“每一个证券公司都从自身优势和重组资源方面来推进这项工作”。

  从《经济》杂志掌握的材料看,通常的情况是,在正式接受委托之后,各证券公司派员参加政府组织的调研小组,到各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控股公司深入调研,与各国有企业管理层座谈,最后还承担了每一个重组方案的设计。一位国资专家认为,地方政府问计于证券公司,一方面因为自己是“门外汉”,另一方面,本地的证券公司更便于调遣,对于重组过程中的痼疾可以遵从自己的意旨,一旦出现问题,则可以“内部解决”,“同外地的证券公司建立信任关系需要有一个过程,弄不好全国人民都知道了”。

  经济学家华生在接受《经济》杂志采访时认为,各地争先恐后建立证券公司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争夺金融资源,“我们国家的特点是金融资源由中央控制,因此地方只要有机会组建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时,就会千方百计地争取指标,尽管可能最初还不甚清楚证券公司的真正功能何在。”华生说,发展区域经济需要投入,招商引资需要很好的金融环境,这是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

  2005年“两会”期间,金融改革成为全国政协经济组热烈讨论的话题,其中“地方争夺金融资源”更是引起数场激辩,一位来自银行系统的政协委员说,自今年初以来,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许多经济发达城市纷纷出台包括“资金补助”在内的多项优惠政策,以招徕异地的金融机构,“招商引资的恶性竞争已经蔓延到金融领域”。

  据一位曾在上海及深圳大型证券公司担任过要职的人士透露,在1995年“327”国债期货事前之前,上海的万国证券、申银证券、海通证券以及国泰证券等大券商业务十分火爆,上海吸纳的金融资源在国内遥遥领先,但此后几年中,南方证券、国通证券(招商证券前身)、国信证券等在深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增长迅猛,出现几场“深强沪弱”的好戏,到2000年时,位列全国前五位的南方证券爆出“巨额亏损”的传闻,深圳的金融资源开始萎缩,“要是深圳市政府能像上海、北京等地对待国泰君安、华夏证券等国有大型证券那样,南方证券不至于到关闭的地步”。

  据深圳市社会科学院一位研究员介绍,2004年2月,深圳市正式出炉了一份题为《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级金融中心》的报告,其中18家注册地在深圳的证券公司是十分有力的筹码,“毫无疑问,南方、大鹏、汉唐这三家规模均较大的券商先后倒下,对深圳市的金融之梦打击不小,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也不可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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