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以霞 王晓宁
目前,随着第一批试点单位通过改革的具体方案以及第二批试点公司的推出,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到了非常关键的时刻,股权分置改革的成败与否,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当前42家试点公司的成败。为了改革的顺利进行,弥补流通股东,大部分公司打算采取第一批试点公司的送股方式,有的公司在方案上进行了创新,因此出现了缩股、权证的方式。
送股、缩股、权证,无非是为了补偿流通股东的利益,但是对于普通的中小流通股东来说,他们对于这些措施的了解又有多少呢?尤其是权证、缩股本身就是比较复杂的事情,即便是专业的机构、人士,对于它们的认识和如何有效运行都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所以加强对缩股、权证的大力宣传、使将来的方案简洁明了,对于保证改革方案的顺利通过十分必要。
对于送股,我们已经是比较清楚了,因为有第一批试点的成功经验,现在市场关心的只是新的试点公司到底会送多少股的问题。在第一批试点单位中,金牛能源的方案是,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股票,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5股股票对价;三一重工的方案是,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对价;紫江企业的方案是,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送3股的对价。
缩股创新模式浮出水面,效果如何等待市场反应
目前42家试点公司中,吉林敖东开创了“缩股加派现”的创新模式,有望成为第二批试点公司中率先公布具体方案的上市公司。其具体方案是:非流通股以10:6比例缩股,随后上市公司向流通股股东以10股派2元比例派现。
缩股的正式定义是指:非流通股股东根据缩股比例相应减少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将对应股份予以注销的行为。非流通股股东因缩股而使得权益相应增加的部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目前吉林敖东的非流通股数量是16255.2万股,流通股18794.49万股,按照10:6的缩股比例,未来的非流通股转为流通以后将是9753.02万股。
那么,缩股有什么优势呢?
我认为主要有两点:第一,与送股相比,将来的扩容压力比较小。在送股的形式下,公司的总股本没有改变,等到禁止销售的时期过去以后,市场上的流通股数量会大大增加,因此市场将面临很大的压力;而根据缩股的定义,公司的总股本将会根据规定的缩股比例相应减少,就是在禁售期结束以后,市场上的股票数量比在送股的情形下少,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市场扩容的压力,保护了流通股东的利益。
第二,缩股可以提高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因为缩股以后,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都会有所提高,股票的投资价值也会提高。
缩股的方案将来能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还有待于市场主体的反应。
权证方式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有较大优势,但权证方案不能太复杂
同时,在第二批试点单位中,有一部分公司推出权证的方案,从定义上来看,权证和期权类似,发行人和持有人之间约定,发行人在将来的一段时间或者某个时点有权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或者卖出预先约定的资产,为了获得这一个权利,持有人必须支付一定的权利金。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等。
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目前对于权证的运用,大致有三种建议:向流通股东赠送认购权证,即流通股东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非流通股;向流通股东赠送认售权证,即流通股东有权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价格卖出一定数量的股票;向流通股东赠送认购权证与认售权证的组合,即权证持有人可以在权证有效期内按认购权证的行使价格购买原非流通股东持有的股票;权证持有人也可以在权证有效期内按认售权证的行使价格将其所持有的股票出售给非流通股东。
权证作为改革的一种手段,有其自身的优势,权证的引入是市场的一种创新,无论对于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还是对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都有深刻的意义。但是权证的设计不应该太复杂,否则普通投资者很难理解,从而很可能否决方案。以宝钢的方案为例,宝钢公布的方案讨论版是,每10股送1股加2份认购权证和5份认沽权证。但是市场的反应并不好,主要的原因在于权证方案的设计过于复杂,对于中小股东来说,简直是一头雾水,很难搞清楚其中的含义。
因此不论是送股、缩股还是权证方案的实行,试点公司的方案都应该本着确保市场稳定,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的原则,制定出简单明了的具体方案,如果方案晦涩难懂,过于复杂,那么方案通过的可能性就比较小,有碍于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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