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能源中了张卫星圈套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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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 02:14 每日经济新闻 | ||||||||
叶檀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 张卫星点中了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的“命门”。近日,股市名嘴张卫星先生对金牛能源上市公司设立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呼吁立即停止金牛能源的股权分置改革进程。 金牛能源将此言论视作诽谤,发表公告,称“(媒体)不当言论,对正在进行的股权
张卫星是什么人?媒体公众人士、股评家,用大白话说,是专门给中国股市挑刺儿的。股评家的立身之本,就是时不时拿着放大镜,审视中国股市表现出来的各种弊端。这次,张卫星挑刺有没有挑对地方? 来看金牛能源如何反驳。金牛能源有三条论据:一、当初公司设立、股票发行履行了所有必要的法律程序,并获得“有权部门的依法批准”,合法性不存在问题;二、谁敢对作为首批股权分置试点企业的金牛不利,就是意图阻挠股权分置改革;三、这些言论损害了金牛能源全体股东的利益。 后两条似有戴高帽之嫌,暂且不论。因为,股权分置改革的大方向与中小股民的利益,恐怕不是金牛能源一家试点想代表就能代表的。大言炎炎,徒留笑柄。 金牛最有力的证据是第一条,这一条恰好反映出中国股市设立初期所存在的重大制度性缺陷。因此,才会造成张卫星与金牛能源各说各的话:张卫星以《公司法》与《证券法》否定金牛能源设立的合法性,而金牛能源以“有权部门”的法律认可,否认张卫星的论调。 虽然金牛能源一家公司“推倒重来”,并不能弥补中国股市的制度性缺陷。而张卫星借此着墨,不过是意在言外:“笔者希望自己被起诉,那么笔者就将有理由上法庭来反诉审批部门、保荐机构、承销机构、监管部门等”,“很希望通过一次法律诉讼事件给全民进行一下《公司法》的知识普及”。看来,金牛能源的反击,将有助于张先生“普法”心愿的尽早完成。 金牛能源作为有幸列入首批股权分置试点的上市公司,已成为社会公众焦点。只要评者言之有理,哪怕偏激一点,也应诚心与之探讨。如此,既能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同时也为中国证券市场制度化建设作出一点贡献。 封嘴并非明智之举,戴高帽更无必要,反而大幅提升了张卫星的品牌知名度。金牛能源应以试点之身,借此股权分置改革的良机,治疗出生时募集设立“同股不同权”的疾患,才是上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