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通证券 薛爱东
在推出创新试点券商后,券商队伍良莠不分的局面迅速得以改变,被一些害群之马搅浑的水逐渐澄清,“一人生病,众人吃药”将成为历史。创新试点券商作为业内的佼佼者和中坚力量,应一如既往地坚持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同时,根据创新试点券商必须持续符合资格条件的要求,应在经营管理、风险控制、财务状况等方面自觉接受国家证券管理层和
行业自律组织的动态监控,切实遵守承诺和试点所定的规则,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运作的透明度。
现在,国内股市跌至千点关口,股价已基本回归其内在的价值,目前,不仅是解决股权分置等基础性制度缺陷的最佳时机,也是幸存券商特别是创新试点券商崭露头角、独领风骚的有利时机。证券业原有的格局已被打破,市场有待重新划分,优者为“剩”,劣者将逐步出局,券商数量过多、无序竞争的局面有望得到根本改变。创新试点券商要做领跑市场的先知先觉者,不仅要看远一步,还应先人一步,充分发挥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风险可测、可控、可受的前提下,积极寻找突破口,从基础方面和薄弱环节做起,扎扎实实地进行业务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和组织创新。
国内券商从诞生之日起,就实行纯粹经营性市场化运作,几乎没有承担什么“政策性”业务,满脑子想的就是如何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较少考虑作为国家特许金融机构理应兼顾的社会效益。
“社会公民”是企业发展的最高境界。创新试点券商在社会角色的定位上,应力求有所突破,要注重发挥金融机构的双重职能,即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既要善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又要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反哺社会,回馈社会。
创新试点券商要超越商贾,放远眼光,主动营造和争取宽松和谐的证券生态环境,在金融服务上创新求变,在金融体制改革上有所作为,在国家金融体系中为整个证券行业争得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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