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领导层在中航油巨亏事件上责无可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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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6日 03:07 每日经济新闻 | ||||||||
叶檀 每日经济新闻评论员 6月3日,新加坡普华永道公司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第二份调查报告出炉。这份报告将中航油集团与陈久霖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致划清了边界。中航油集团领导层在巨亏事件上责无可绾。
国内市场经济的体制环境虽在改善,但对于处理类似中航油集团这样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大型国有垄断企业,却难免发生价值坐标偏移。 种种迹象,不一而足。作为中航油巨亏事件“罪魁祸首”,前中航油新加坡总裁陈久霖在今年2月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航油集团于去年10月3日就了解到事件的严重性,但总公司领导层的迁延不决使得亏损成倍放大。中航油集团迅即发表声明,否认了陈久霖的指控,认为以陈久霖日前身份,不应该也不能代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发表言论。 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重组过程中,国资委新闻发言人暗示,国际债权人应该考虑“中国航油市场供应有关政策等变动因素影响”。这实际上是用中国特有的行政力量,来回应债权人的市场喊价。从普华永道调查报告中不难看出,正是这股行政力量,扭曲了市场风险传导体系,酿成了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巨亏事件。 公正而独立的调查,对于进行恰如其分的责任追究、重建公平的市场秩序、重建投资者的信心,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如果此项调查由国内会计公司来进行,面对中航油这样的强势垄断企业,和企业背后的产权代表、监管者与利益相关者,能否保证调查结果的客观和公正? 幸运的是,中航油集团即便能够剥夺下属公司总裁的自辩权,却无法避开海外证券市场基于国际规则的公正调查。普华永道的报告,至少证明了陈久霖的自辩绝非空穴来风。陈久霖固然罪不可恕,但个人的失职无法掩盖集团领导层应当承担的责任,也无法掩盖垄断性国企所带来的体制性弊端。 建立严格的企业风险内控体系,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重要前提之一。从这个角度说,中航油在新加坡接受调查是不幸中之大幸,不仅可以给中国的海外上市公司以警戒,更使国内常见的行政干预失去了依托。而后一点,正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需克服的最大顽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