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有缺陷公司需支付更多对价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2日 10:07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彭松 改善上市公司质量、完善证券市场体系,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除了继续推进股权分置改革、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以外,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增强上市公司的可信度,也是整个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日前证监会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要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对控股股东、保荐机构等市场主体提出有针对性的信息披露要求,提高市场透明度。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虽然近年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法律法规环境、加大处罚力度、加强市场化监督等途径,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 做好信息披露至关重要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是否能够满足投资者的需求,取得投资者的信任,是关系到市场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较早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除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外,强化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等,这些也是需下大力气着手进行的重要工作。 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李维安教授也对记者表示,公司治理风险的来源因素之一是公司隐瞒不利信息的可能性。他说,作为公众公司,在获得社会资源的同时,必须满足资源提供者对信息披露在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等方面的需求。 “信息披露是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窗口,反映的是上市公司的诚信和管理水平”,国联基金投资总监彭焰宝说。 经济观察研究院院长清议则表示,公司信任度是国内股市的核心问题,公司所披露的各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会极大的影响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他还特别强调,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也需要有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由于目前的基本解决方法是由非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以取得流通权,而在对价的支付方面,公司的净资产和股东收益是重要的参考指标。如果公司所披露的这些信息不准确甚至进行了有意调整,那将对改革试点带来负面影响。 信息披露质量难言满意 对于目前上市公司整体的信息披露质量,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已有长足进步,但仍存有不少问题。 南方基金副总经理许小松说,近几年来信息披露水平的进步是比较明显的,但总体而言,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还难以让人满意。他认为,有些公司对信息披露持一种应付态度,没有充分意识到其重要性,还有些公司存在着刻意隐瞒信息的行为。 彭焰宝则认为,现在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在真实性方面已经没有太大的问题,但是在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方面,还有待提高。他举例说,如某公司在较早前被质疑大额应收账款存在回收风险时,一直不予承认,直到情况已无法隐瞒才如实披露。 就在今年4月份,有多家年报亮丽的公司季报突然出现亏损,这让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公司经营有盈有亏,这是在所难免,但其中有些公司在年报中对今年可能面临的经营风险毫无提示,这与证监会出台的最新年报披露要求是有明显差距的。 清议还对记者表示,在已披露的2004年年报中,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公允性方面仍有相当欠缺。根据他们的研究,有部分公司在坏账准备、折旧计提等方面的处理有失公允,在子公司经营信息、关联方交易信息等方面的披露不够完整。这些都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可信度。 改善披露质量需多管齐下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不如人意,也正是公司本身治理结构、法律法规环境、证券市场文化环境等方面存在缺陷的一个反映。改善披露质量,仍需从大处着眼,多管齐下。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一欣律师认为,信息披露问题其实是公司治理这一核心内容的外在表现形式。股权分置改革的进行,可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应当有助于改善公司的治理水平,进而也帮助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他还表示,改善信息披露质量还需加大违规者的违法成本,完善处理追究机制,特别是要加大对违规上市公司高管个人的追究力度。他表示,有关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出台以后,对违规披露进行追究的民事诉讼已经有法可依,但其程序较为复杂,操作上仍存有较多困难,希望在这方面能有进一步的调整,使运用法律途径进行追究更为便利,从而发挥足够的震慑作用。 李维安教授也认为,从目前来看,信息披露质量更信赖于外部监管,这就要求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机制,而监管机构也有必要加大信息披露监管力度。针对今年许多上市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他还建议,要密切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变更的情况,有必要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获取公众更高的信任。同时也应建立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对于非正常原因变更审计委托提出异议或申诉的制度。 除此之外,社会的监督和市场自身的力量,应当也能发挥相当的作用。 清议认为,现在还需要加强社会的监督和评价力量。可以通过一些独立的社会研究机构、媒体,来对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券商的信任度信息进行研究和传播,以便让更多的公众了解。在此基础上,信任度高的公司和机构将会得到公众的认可,而那些不能如实披露信息的公司将被公众所抛弃。 彭焰宝也表示,虽然目前市场对于信息披露质量不同的公司估值水平差距不大,但以后这种估值差距一定会越来大。比如在香港市场,一些民营企业由于过去的诚信记录不佳,估值水平明显走低。在全流通环境下,这种股价效应应当也能对促使上市公司改善披露质量起到一定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