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意见信号明确 大中型上市公司将参与试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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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31日 08:34 中国证券报 | ||||||||
□闻歌 在5月28日本报主办的“全国首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论坛”上,与会者最关心的问题是:国资委对于改革试点持什么样的态度?第二批试点公司中有没有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上市公司?
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十条”意见是对以上疑问的最好回答。 意见第一条即强调,要“进一步统一认识,加强协作配合”。这既是对“开弓没有回头箭”这一改革理念的进一步强化,同时也充分体现了证监会和国资委对于执行党中央、国务院这项重大决策的鲜明态度。 “大中型上市公司要积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这是国资委在改革试点以来最高调的回应。作为对数以万亿计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的部门,在试点取得初步成效后作出这样的表态,无疑也是及时的、恰当的。“大中型上市公司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大中型上市公司特别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将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有利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改革预期。”这是在向市场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上市公司不仅不会是改革试点的旁观者,而且要在关键时刻成为改革试点的强力推动者。此间分析人士认为,几乎可以确信,在未来的第二批试点公司中,一定会出现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上市公司的身影。 意见还强调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分析人士认为,国资委这一务实的表态将基本打消地方国资部门和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的重重疑虑,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参与改革试点的条件有望变得更加宽松。 改革试点的推进,需要稳定的市场环境,但更需要积极的政策环境。分析人士强调,证监会与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十条”意见,在传递意见本身信息之外,还传递了一个更重要的信号:在落实“国九条”的大背景下,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政府将有望拿出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如果这一预期成立,那么,改革就一定会成功,中国资本市场转型与转折的时点就一定不会遥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