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流通试点:难以预期的补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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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16:31 南方周末 | ||||||||
缥缈/文 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5月15日,尚福林同志在谈到相关改革时提出:“证监会将按照‘试点先行,协调推进,分步解决’的操作思路推进股权分置问题的解决。”
“试点”:试点什么? 对此,我们可以借用《通知》中的一个基本精神,这就是找到“流通”的价格,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集权的“确权”,逐渐化解“股权分置”。 4年以来,中国股市之所以没有转机,不是因为管理层没有“决断”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于,是否与民争利。 其实,市场改革之道,相当简单,就是尊重并且公平地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平与诚信,看似无术,实乃“大道”。 全国“两会”以后,“国九条”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其中,受到关注的,主要还是与“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相关的内容。 毫无疑问,解决股权分置,“国九条”有所授权。但是,由于历史的因果相继,解决股权分置,也不仅仅是企业的“内部事务”,它与今后中国股票市场大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密切相关。与市场当前的价值预期相关。 所以,今年“解决股权分置”的具体措施,一是择机在股票一级市场,进行“新老划断”;二是“协调、建立分类表决机制”;三是“分步解决”、防范风险、兼顾“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市场的承受程度”。 “补偿”难以预期 试点开始以后,大家看到的,是指数不断走弱。市场会崩盘吗?原因到底何在? 我个人认为,从整个市场考虑,补偿是一个非常狭隘的提法。市场走弱的原因,在于新的不公正。 事实上,加入“全流通俱乐部”的“试点”公司,不仅要涉及一个公司的股价问题,还有其他连带的效应。补偿应对“市场”、应对国有资产的最终持有者,进行“价值补偿”。所以,正是由于系统问题的复杂,形成新的市场分割,最终导致了近期股市一再走弱。 到本周为止,4家企业的“补偿方式”,只承认“本企业的流通股”含权,但没有确定“所有流通股”也同时含权,更没有确定其他重要的利益关联人的权利。一家乐而百家忧,游戏如何进行? 所以,“全流通试点”的“入场费”,是否到此为止,后面还要观察。否则,要大面积地普及开来,目前恐怕不能乐观。市场是最现实的,领导赞同,投资者未必赞同,市场未必赞同。而要“补偿市场”,恐怕谁也难以办到。 企业的投资价值,是无法“补偿”到的。“补偿”的本身,就意味着非市场原则,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法用张三的利益去补偿给李四。所以,补偿是个难以精确的概念,以“供需理论”所确定的市场,不可能补偿到以“价值理论”所确定的企业身上。华尔街有句格言说得很好:“到过曼哈顿的驴子,仍然是头驴子;包裹钻石的垃圾,永远只是垃圾。” 我想,大家最终会认识到,任何市场行为,只要是自主的,就永远不会存在真实的“价值补偿”,别人的肉,永远贴不到自己的身上。对属于公司自治范围内的事情,就应由相关各方依法行使各自权利。 开弓没有回头箭? 另外,我很想说的是,解决中国股市中的“利益侵害”,可以从“化解股权分置”入手,但是,我们也要懂得,其实这也是一个枝节问题———股权中必然包括资产处置权,但是,并不是必然要包括股票流通权。要点是在“股权分置”与“利益侵害”之间,并无合乎逻辑的“相互关联”,也没有可以进行如此“假设”的逻辑前提。 对于改革,最重要的,是要建立规则———上市公司不可能独立地存在于一个有别于“非上市公司”的经济大环境之下,“依法行政”很重要,除利益侵害之外的市场问题,均应从市场之中,寻求相应的解决之道。 从发达国家的市场实践来看,任何股权结构,其实都不可能从根本上动摇“公司大股东”对于“中小股东”的“支配”地位。在任何国家,任何股市,如果大股东铁了心、非要“竭泽而渔”,他总有办法得逞。所以,“市场”不是一切,没有一个国家可以依靠“市场力量”解决“利益侵害”的问题。在这方面,我们万万不能放松警惕,掉以轻心。 虽然说“开弓没有回头箭”,但要化解股权分置,也不争一朝一夕,只要牢记前几年“掘地九仞而不及泉”的经验教训,持之以恒,进一步,是一步,市场是非常实际的。现在我们讨论的每一个问题,都要深思熟虑,大家首先要统一“认识”,千万别“忽悠”;股市如战场,盲目牺牲,匹夫之勇;其次,为了改革大业,我们应该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知错必改,有错必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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