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治一治大股东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11:01 证券时报 | ||||||||
孙森林 向人道歉是一件没面子的事,公开道歉就更是如此,但是如果说一声道歉能够换来上千万的利益,就另当别论了。这事近日就发生在交大博通(资讯 行情 论坛)的四位大股东身上。今年4月15日,交大博通的四位发起人股东与西安经发国际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在2004年3月交大博通公开招股时,这四名发起人股东作为
小股东的愤怒是完全有理由的。交大博通自上市以来,就没有给小股东创造赚钱的机会,现在股价尚不足上市初的三分之一,而且公司的业绩越来越差,上市以后一分钱的红利也没有分配过。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现在身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大股东又做出这等事,怎能不让小股东骂娘? 虽然事隔一个月之后这四位股东向其他股东表示了歉意,但小股东们从中感觉不到丝毫的诚意。既然知道自己做错了,就应该立即停止错误的行为,取消股权转让协议,这才是真心悔过的态度,但从四位股东的道歉公告中,却看不出一点改正错误的意思。更过分的是,在发布道歉公告的同一天,交大博通董事会发布了同意将股权转让提案提交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告,难道道过歉之后违背承诺的股权转让就变得名正言顺了吗?如此道歉,诚意又体现在哪里呢? 作为一家软件开发企业,核心技术人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别是作为股东的核心技术人员。当初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发起人股东作出了三年之内不转让股份的承诺,是公众投资者投资于交大博通的信心保障之一。但是现在,四位发起人股东却把当初的承诺置之脑后,提前转让股权,又怎能让小股东对公司前途充满信心呢?让人忧心的是,这种事却在证券市场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在交大博通之前,金路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四砂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青海明胶(资讯 行情 论坛)、亚通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等公司都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大股东的诚信一再发生问题,不断地破坏市场秩序,把小股东打击得信心全无,无奈之下,小股东只能选择离场,这才是股市长期低迷的真正原因。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大股东不讲诚信才是股市的万恶之源。 既然这几位大股东认识不到自己错误的深刻性,我们就帮他们分析一下。首先,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是法律文件,其内容具有法律约束意义,当然包括发起人的承诺。现在这几位发起人股东把当初的承诺视为儿戏,违背了承诺后企图以一纸道歉了事。试问,道歉能代替法律责任吗?其次,交大博通的四位股东违背招股时的承诺未满三年就对外转让股份,并且在转让后未及时公告,对公众投资者来说,这是一种欺诈行为,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 遗憾的是,现行的公司法、证券法都没有对这种情况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这种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按常理说,证券监管部门是最直接最有能力对大股东背信行为作出处罚的,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即使证券监管部门发现了问题,想对之进行处罚,也往往是有心无力,一是因为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二是证券监管部门并不是执法机构,不具有强制力。从我国股市的历史来看,证券监管部门作出遣责、罚款的决定不可谓不多,但是仍然无法彻底根治上市公司大股东侵害小股东的顽症,原因就在于此。 从根本上说,小股东要想维权,就必须举起法律的武器,但是在目前状况下,小股东仅靠自己的力量是很难做到完全维权的,这一点在以往小股东起诉大股东的案例中得到了证明。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建立一个小股东维权组织,而证券监管部门在这方面应该有所作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