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青霞
近日与一些中小企业板的上市公司交流时,常常谈到一个听起来很怪诞的有趣问题:这家公司在本质上应该属于什么“行业”?这个在工商资料和招股书上写得清清楚楚的问题,其实极难回答。
比如,象苏宁、国美这样的企业,按常理说毫无疑问属于零售业。可是,你凭什么说它就不属于“金融业”呢?对货物与金钱的流速、流量、节奏的驾驭,决定了这些企业的生死兴亡。美国的西尔斯百货的掌舵人当年肯定有类似的看法,所以西尔斯曾经一度成为一家货真价实的金融企业,一度是美国金融界的“后起之秀”。尽管它的这一策略最终失败了,但其对于零售企业的“金融属性”的理解是有道理的。
再比如,联想属于什么“行业”?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它越来越应该被划入“家电业”,它的用户、销售的方法、制造的要诀,与传统的家电业越来越象。所以说,那些批评TCL、海信等做电脑是“跨行业”的说法完全不对,人家做的还是其实本行。
再看国外的。斯蒂夫·乔布斯的苹果公司,做的是什么行业?当然是娱乐业了。谁敢说让苹果大红大紫的IPOD,不是娱乐业的大赢家?同样,耐克是卖什么的?当然不是卖鞋的,它卖的是迈克尔·乔丹,它做的是体育业与娱乐业的交集。
还有中药保健品行业,更有意思。六味地黄丸、乌鸡白凤丸,这些东西当然不能象“卖药”一样卖,否则肯定做不好。能够卖好这些产品的企业,其实都是很好的“文化产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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