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修改 矫枉而不过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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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02:42 每日经济新闻 | |||||||||
证券法修改建议稿(以下简称《建议稿》)本月即将送审。草案尚未亮相,舆论已密切关注,并引发激烈争议。此次建议稿》有两大核心内容,一是整治券商和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二是保护中小投资者。争议的焦点集中在《建议稿》的具体条款是否违反《行政许可法》与《公司法》。 撇开具体争议不论,作为证券监管部门来说,要解除中国股市发展的“魔咒”,当
所谓抢钱主义,指丧失一切市场伦理准则,肆无忌惮地攫取金钱,将资本家的逐利本性与海盗的习性合二为一。 虽然屡经媒体痛斥,但中国股市的抢钱主义依然盛行不衰。手法巧妙各有不同,抢钱宗旨则一:无限量增发也罢,恶性分红也罢,财务做假也罢,其目的无非是将中小股民的钱尽情搜刮到自己的囊中。抢钱主义对中国股市造成的危害尽人皆知:信任的全面崩溃与市场的长期式微。 有鉴于此,《建议稿》决心以猛药治顽疾,给券商与上市公司穿上法律“紧身衣”,抑制疯狂的圈钱行为。虽然此举能否根治抢钱主义,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我们有理由对今后中国股市的法律治理,持谨慎的乐观态度。 所谓清教徒主义,源出中世纪的欧洲。当时,一些极端的信徒严格按照戒律生活,住石壁,喝清水,口不言利,心不想利,无视现实变化与市场发展,一味以道德的大棒指责芸芸众生。清教徒主义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要求每个社会人都成为没有品格瑕疵的道德圣徒。清教徒主义就其本质而言是排斥市场、排斥利益的。 清教徒主义在中国股市的主要表现有三:首先,在强调公平原则的同时,很少提及股市作为市场,既是各方利益主体的博弈场,也是具有商业头脑者的合法利益的获取地;第二,无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主体身份,把他们打扮成中国股市的殉难者,要求给予他们无条件的补偿;第三,无论股市出现什么丑闻,最后都被愤怒的口水淹没在对股市强势阶层的道德批判中。由于清教徒主义的隐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受到清算。 相比较抢钱主义,清教徒主义式的道德批判,更易混淆视听。它首先会模糊我们对市场的认识,进而发展到否定市场本身;一味的道德批判也是软弱的,当理性被情绪遮蔽,技术分析被人品判断取代,会丧失对市场进行理性分析的能力。而清教徒主义表现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决策上,就是否定经营阶层的正当得利,而忽视了清教徒主义者本身,也是利益主体这一基本事实。 矫枉而不过正,证券法修改既要防极左,也要防极右,千万不能走极端。只有驱逐抢钱主义与清教徒主义的幽灵,才能使中国股市形成良性的市场氛围,才能使《证券法》恪守市场公平与效率兼顾的原则,从而使股市回到市场的本质上来,回到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上来,回到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上来。 作者:叶檀 NBD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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