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星通俗化股市顽疾 用酒馆模型破解股权分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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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 14:20 中国经营报 | ||||||||
作者:张卫星 在笔者公布了用“定股”与“定价”两种方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反响。笔者发现,一些人对方案产生的疑问主要集中于对“定价”方案本身产生了一些误解。为通俗化说明问题所在,笔者用讲故事的方式进行分析。
缘起:入股不“公”埋下分置陷阱 郭村长想与村民合办一个酒馆,这个酒馆的组织合作方式准备采用西方的“股份制原理”,以各家各户股东拿酒入股的方式来组建这个股份制酒馆,明确规定采用“一瓶酒算一股”的“同瓶酒同权”的股份合作方式。 为避免酒馆陷入复杂的历史原因——为“姓资姓社”的争论而开办不起来,于是决定村委会占有70%的控股权,表明这个酒馆还“姓社”,并因此分得700瓶的入股资格,村民们分得了另外300瓶的入股资格。同时,村委会还规定不许私设酒馆,凡设酒馆者必须由村委会下属机构审批,非法私设者将被取缔。在这一背景下,想发财的村民们挤破头想要入股郭村长的“股份制”酒馆。 郭村长拿出了村里的公共财产700瓶“二锅头酒”入股,“二锅头”的进价为每瓶5元。争先恐后的村民们拿来了300瓶“五粮液酒”入股,“五粮液”的进价为每瓶50元。 由于大家组建的是“股份合作制”酒馆,大家拿来的酒就全部倒入一个公共大酒池中,作为公司股东共有财产。股东郭村长与股东村民分别持有各自的酒瓶作为入股凭证。 争议:“郭酒减持”暴露制度缺陷 郭村长发现村民们入股积极性甚涨,村民们之间转让入股凭证(空酒瓶)的行为也非常热烈,于是听从海外高参们的建议,要实施“郭酒减持”计划,准备按同酒瓶同权的原理,减持“二锅头酒”换回一瓶瓶的“五粮液酒”。 看清了“郭酒减持”计划后,村民们才注意到当初“同酒瓶同权”入股时,郭村长入股的酒是“二锅头”,而村民入股的酒是“五粮液”。而且此时“股份制酒馆”的大酒池里已经是混合后的“二五酒”了。于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大争论在村长与村民之间产生了,于是,村民们的入股凭证(空酒瓶)的价格出现暴跌…… 问题的核心是初始的“同酒瓶同权”的规定被模糊执行了,并没有得到公开、公正、公平的明确执行。在入股之初,郭村长与村民各自拿来的酒没有放到一起比照,所以没有做到两类股东之间公平、平等,反而在技术上采用了“分置”入股,“分置”交易的市场隔离法。其结果使本应在各类股东初始入股环节的“同酒瓶同权”,演变成了实际上的“不同酒瓶不同价不同权”的“伪股份制”的现实。 这种初始入股环节的产权关系不清,导致这个“伪股份制酒馆”的两类股东之间出现了产权关系不清的问题。而且由于现实中的“二锅头”与“五粮液酒”已经完全混合了,所以,解决起来也就更加复杂。 出路:追溯历史重新定股或定价 解决这个棘手问题可以采用价格折算处理的方法。一个办法是追溯历史,调整股权比例关系,两类股东不同的入股酒在“进价”环节上找平,将“二锅头”与“五粮液”在进货价格环节处理为等同,即“二锅头缩瓶”或“五粮液扩瓶”的方式解决问题。然后,由市场给这个“股份制酒馆”整体定价。 这种办法就是笔者提出的追溯历史调整的“定股”解决方案。以“五粮液扩瓶”方案为例,因“二锅头”与“五粮液”的进价比是1∶10,所以,把村民们持有的“五粮液酒瓶”按1∶10的比例扩瓶为“二锅头酒瓶”,也就是说,村民们变为持有3000瓶的“二锅头酒瓶”,则两类股东比例关系由原来的700∶300改变为700∶3000的比例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并不存在“村有资产”流失的问题。“村资委”的“二锅头”一瓶也不少,并且可以按此时市场销售价10元/瓶的价格计价或出售。这种“进货价找平法”适用于两类酒销售利润基本上等同的产权关系划分上。 但郭村长对此有异议。他的理由是:当年酒馆“村资委”入股的二锅头是“精品二锅头”,这种“精品二锅头”虽然进货价还是5元/瓶,但市场销售价格却非常高,可以卖到30元/瓶(溢价水平为500%)。而村民投入的五粮液酒,虽然进货价为50元/瓶,而市场销售价格(溢价水平为100%)只是100元/瓶。如果以村民们的“五粮液”为标准,实施“进货价找平”方案,村长的“精品二锅头”的市场销售价格就只有10元/瓶了,显然“村资委“就吃亏了。这不公平! 其实,这个看似复杂的问题如果按照笔者提出的“定价”思路同样能够迎刃而解。 以上述案例为例,郭村长投入的700瓶“精品二锅头”每瓶市场销售价格为30元,其市场总价值为21000元;村民们投入的300瓶“五粮液”每瓶市场销售价格为100元,其市场总价值为30000元,则两类股东股权比例关系由原来的700∶300关系改变为21000∶30000的比例关系。 这样,“精品二锅头”产生的不公平争议就得到了解决。 编后: 中国股市客观上存在无可争议的“股权分置”问题,这是任何人都否认不了的经济现实,是中国股市的客观现实,也是中国股市经过复杂历史演变后的真实结果。“股权分置”问题的本质是非流通股与社会流通股之间的产权关系不清,其隐含的子问题之一是非流通股的价格确定方式缺失。“股权分置”本质上反映的问题是:A股上市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份制”公司,流通A股股市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市场。 想要解决中国股市存在的特殊制度性与结构性问题,首先要有清晰的“股权分置”问题的理论认识,作出正确的经济学理论解释。然后才可以制订合乎经济学理论、贴近股市实际的具体解决方案。以上寓言故事就是描绘“股权分置”问题的本质,并且提出的“定股”与“定价”两方案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