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湘源:中国式退市的秘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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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16:20 《环球财经》杂志 | ||||||||
黄湘源/文 俗话说,“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但“老鼠屎”问题却令“白米粥”大伤脑筋:把粥连锅泼掉,显然不合惜粮如金的观念,于是,就有了两个不同的选择方案:一个是一剔了之,一个是一罚了之。
造假不退市? 日本股市是倾向于一剔了之的。 据报道,一个市价1572亿日元的公司,在没有出现任何亏损的情况下,只因在股东比率上的记载有误,不久前被东京证券交易所剔出了证券交易市场。它就是在日本大名鼎鼎的西武铁道股票。 西武铁道上市已经很有些年头了,其股票实际上有80%以上都被该公司的母公司--国土公司所持有,但公司几十年来一直没有把这个信息公布于众,在信息的公开上犯了大忌。据东京证券交易所总裁称:“废止西武铁道的股票,是按《股票上市的废止基准》中的两条规定最后做出的。第一是西武铁道触犯了‘因为造假而废止上市的基准’,第二是触犯了‘因为有损公益、有损投资者利益而废止上市的基准’。” 如果西武铁道不是在日本的东京上市,而是到中国的上海或深圳上市,像它这样的情况是一定不会退市的。事实上,在中国股市,造假的上市公司并不在少数,近日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深方大(资讯 行情 论坛)A就是最新的一例。 据公司方面自查,其造假已连续造了几个年头,并且一造假就是几个亿的利润,可是,假如证监会查明属实,又会怎么处置呢?可以肯定的是,即使有可能因连续几年亏损而退市,也不会因造假而退市的。不久前刚退市的达尔曼(资讯 行情 论坛),也是宁可让它因无法按期披露定期财报而退市也不去追究其是否造了假。 在中国股市,只要缴了罚款,造假也可以一笔勾销。以往的琼民源、红光、郑百文、银广夏等就是明证。中国股市更无可能因信息披露虚假而退市。新年伊始,中国证监会连续处罚了五家信息披露违规的上市公司,他们虽然无不被课以罚款,但绝不会因此而遭到西武铁道那样被“废止上市”的命运。 破财免灾 中国股市对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屎”绝不采取一剔了之的做法,而是别出心裁地一罚了之。 尽管我们可以相信,监管当局的出发点尚不至于为了敛财,毕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失为一个绝对精彩的理由,但让“老鼠屎”交了罚款就可以依然得以留在粥里,这就好像黑道上流行的买路钱和保护费,无论如何,总是一个问题。 同样是罚,香港股市则是罚之以刑,不允许罚了款就可以马虎了事,这在法治原理和治理效果上也是大不一样的。近日,香港财经事务局和香港证监会发表公开咨询文件,提议对《证券及期货条例》进行修改。 据了解,如果法规得以修改,在公司年报中发布虚假会计信息的在港上市公司和企业的董事,将被施加直接民事处罚措施,如谴责和发布取消相关资格,甚至可能面临长达10年的监禁和最高达1000万港元的罚款:不信还有哪一个放“老鼠屎”的人能受得了这样的严刑峻法?香港的做法实际上是从人着手的一种变相剔除法,等于从根本上不让“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并不意味着罚款就可以将“老鼠屎”一粒粒地漂白。 一剔了之和一罚了之的区别,一个是剔掉一粒少一粒,不仅粥的外观质量越来越趋于清白,而且内在质量方面的污染也是朝减少而不是重复和增加的方向发展的;一个则是随着一粒粒的“老鼠屎”都得以保留其在粥里的权利,久而久之,白米粥也就成了黑芝麻糊。 它所反映的不仅是两种不同的退市规则和相应的监管理念的冲突,更主要的是反映了投资者本位还是公司本位这两种不同的立市原则。说到底,对“老鼠屎”爱不释手正是对融资者“爱屋及乌”的表现,与此同时,顾不上投资者吃得到吃不到白米粥,也是合乎逻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