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彦:拓宽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渠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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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1日 13:54 新华网 | ||||||||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在千呼万唤中掀开了神秘的面纱,该项政策的适时出台,充分体现了管理层对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关注,表达了对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呵护之情。 从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出的通知内容中可以看出,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是证券投资者保护资金的来源之一。但根据去年证券发行的情况分析,该项利息收入只有两亿元左右,区区两亿元资金并不能保证因为证券公司非法动用投资者
建议通过以下四方面的举措来拓宽证券投资者基金的来源渠道。 首先,加大对违规方的处罚,将罚款收入缴存到证券投资者基金。 其次,从印花税收入中拨付部分资金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 第三,从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中按比例征收一定的费用。为了保证上市公司自身的利益,该项费用只在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收取,上市后再融资时就不再收取。 第四,证券公司每年交纳一定的费用作为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从本质上说是券商风险处置基金。考虑到证券公司经营情况的差异,可以将该费用分解为两部分,一是固定费用,证券公司无论规模大小都根据规定的金额交纳;另一部分是浮动费用,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收取,对于亏损公司可以免收该项费用。有了上述凡项资金来源渠道,可以促使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及早运行,使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早一日得到有效保护。(张文彦/中证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