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问题一拖再拖 认识陷入四大误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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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8日 10:58 中国经济周刊 | |||||||||
伴随着股指长达四年的持续下跌,市场各方要求解决股权分置的呼声也一浪高过一浪。然而,面对已经充分暴露的股权分置问题,至今未有一个清晰的解决思路。为何股权分置问题迟迟不能得到解决?在认识上陷入误区是根本原因。 ★文/施国华
走出股权分置四大误区 一、必须走出“拖”的认识误区。 “拖”的办法将对市场造成严重的后果。首先,将把我国股市推向灾难的境地。去年以来,在落实“国九条”的进程中,无论是政策环境、公司治理结构、合格资金入市渠道,还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结构、投资者税赋等等都在向好的方面转变。然而,正是股市规范化建设取得进步之时,市场反而却变得越来越低迷,投资者损失越来越惨重。造成这一结果的根本原因就是市场存在股权分置问题。历史和现实已把股权分置推上了必须进行改革的风口浪尖上,如果我们不当机立断在解决股权分置上取得突破,那么就有可能在已经形成的危局中越陷越深。 二、必须走出“亏”的认识误区。 解决股权分置最核心的问题是如何对流通股东实施“补偿”。但正是“补偿”问题,使一些置身于场外的人士认为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损失。对此,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片面、多余的。 众所周知,上市公司发行前都是公开承诺非流通暂不上市流通的,按照《公司法》要求,这个承诺是有效力的,也就是说在没有征得流通股东同意之前,非流通股是不能流通的。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中,主要部分也是流通股股东超溢价购买股权所带来的增值,在综合考虑“创业溢价”基础上,实施按投入成本比例对非流通股数和流通股数重新进行调整后取得全流通权,或者通过“送股换取等量非流通股直接上市流通”等返利于民的制度安排,这只是非流通股东把过去利用市场的制度性缺陷,从流通股东身上拿走的部分超额利润,通过制度性纠错归还给流通股东,同时使非流通股东自己获得珍贵的流通权,完全是一种政策“纠偏”和互利行为,根本不存在国有资产的流失。 三、必须走出“怕”的认识误区。 从2001年11月暂停国有股市价减持政策,到国有股讨论取得阶段性成果,人们对如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已越发敏感,出现了市场一有传闻,股指就出现大幅度下跌。由此有人认为:国有股减持股市下跌,停止减持股市依旧下跌,所以一定是投资者惧怕解决股权分置,惧怕全流通。这种论点长期以来影响着有关方面的决策,成为有关方面迟迟不敢冒然接手的烫手山芋。 这种忌讳莫深的现象是极不正常的。不管是实行所谓的“无为而治”,还是直面挑战实行投资者盼望的“有为而治”,市场所有参与者都无法绕过这个坎,越不敢面对非流通问题,二级市场投资者承担的损失越大,越不利于证券市场尽快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四、必须走出“糊”的认识误区。 最新的一项调查表明,投资者在2005年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这反映出投资者对这个问题的敏感性--既盼望又担忧。盼望的是希望通过解决股权分裂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被继续侵害;担忧的是有关各方继续睁眼说“糊”话,自以为能“糊弄”得住市场和投资者,结果反被市场和投资者所抛弃。 然而,市场自有市场的规律,不是某些行政权力可以随便“糊弄”的。必须克服以长官意志影响方案实施,以个人喜好或以部门甚至是非流通股东单方面利益作为方案选择的标准,凭空无依据稀里“糊”涂地作出决策。如前期很流行的“以净资产为底价转让给二级市场投资者”、近期的所谓“让A股成为含权股”等,而新近所谓的“含权股”方案稍加数据分析也能得出将利益集中向非流通股东倾斜的结论等等,都体现出一些部门不深入实际,不进行科学分析,企图继续“糊弄”投资者的特征。可以预见,如果不顾历史因素,强行实施“糊”的办法,那么再次试错只能是以市场的继续下挫为结果,这是各方不愿看到的,也是投资者无法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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