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2005年中国股市需要新文化新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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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14日 22:50 《中国金融》 | |||||||||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实施一年了。这一年中,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改革了股票发行审核制度,实行了保荐人制度,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推出了分类表决制度;推动证券公司创新工作的开展;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等。但
当前股市状况表明,已有的措施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资本市场目前的被动局面。因此,积极推行股市新政是十分必要的,也是非常迫切的。 推行股市新政,首要问题是必须解决两大制度性矛盾。 一是股权分置问题不宜久拖不决。 中国股市股权分置痼疾迟早要解决,监管者和市场投资者对此已达成共识,继续回避它无疑于“驼鸟”政策,关键是我们用何种方式解决它。必须充分看到中国股市新兴但尚未转轨的特点,根据中国国情,运用政策之手,力争实现流通股股东、非流通股股东双赢的格局。 所谓双赢的全流通方案,是指在非流通股转为可流通股时,利用流通所释放出的巨大价值,设计出对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双方都有利的方案。因为流通本身是有价值的,通过流通释放出来的价值能够弥补双方在这一过程中由于作出的让步所带来的损失。 实施双赢全流通的基本原则应是:(1)双向补偿、寻求共赢的原则。对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要综合考虑,通过流通释放的价值双向补偿,即对非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是使其不流动的股份可流通,而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是在这一过程中充分享有流通释放出的价值。(2)双向认同。通过双向表决,共同推出由两类股东共同认同的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3)上市公司自下而上选择模式,不搞一刀切。由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和非流通股股东协商确定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试点方案在证券监管部门备案。证监会只保证这一过程符合信息披露的程序,公开透明。(4)如果上市公司不制定出双赢的全流通方案,其非流通股不能流通。(5)凡未实现非流通股可流通转化的上市公司,其增发、配股等再融资方案一律不予考虑。(6)无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的上市公司可先行试点。目前在近1400家上市公司中,无国有股和国有法人股的上市公司占30%以上,这类公司由于其大股东主要是民营企业、外商和私人,股东具有具体化、人格化的特点,他们能对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负责,因此,证监会从市场化角度出发,以“裁判员”身份协调两类股东双方,既是现实的,也是规范的。待取得试点经验和时机成熟时,再考虑由证监会和国资委协调解决国有股为主的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 在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制度性矛盾中,只要中国股市新政的方向确立,推出一两家试点,必然对总体产生示范效应,稳定并引导市场按既定方向发展。 二是创建股市新文化,为股市正名。 中国股市到底是不是个赌场?股民到底是不是赌徒?如何评价股民的投资和投机行为?股民挣的到底是谁的钱?这直接决定着政策对股民的投资和盈利行为到底是保护还是打压。显然,为股市正名,为股民正名,肯定股民投资光荣,充分论证和宣传股市的增值功能,使其和赌场、老鼠会区别开,是治本的重要措施。 因此,有必要建设中国的股市新文化。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在思想建设上要树立正确的投资观。资本市场发的是“不义之财”的认识始终困惑着长期以来以“劳动为本”为传统观念的中国人。这直接导致的是“不买股票为荣,买股票为耻且总是不能理直气壮”的观念至今仍占据主导。中国资本市场上的众多投资者在这一问题上存在模糊认识,这是真正令人忧虑的。 开展投资人教育,建立投资者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人们在追逐自身盈利动机的驱使下,作出市场短线品种的投资选择,而这一过程也正是增加社会共同财富,推进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过程。充分调动投资人对国家建设事业的参与意识,使参与者的盈利动机与国家经济的发展有机统一,是对传统上以牺牲奉献来促进国家利益发展的重要补充。对此,投资人应该引以为荣,并值得人们赞誉。应该从正面去倡导这种投资者的道德与使命,而那种认为投资股市发不义之财的偏见必须被摒弃。股民既是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智力劳动者,也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股票投资人应该是受保护并且树立股票投资是光荣的这种投资理念,不能总觉得低人一等。 第二,在文化建设上树立科学的投资理念。在正确投资观的指引下,必须普及股市运作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投资者的专业素质,形成科学的投资理念,具体包括:做理智的投资人,正确认识资本市场的风险防范;学会对上市公司质量判断的基本知识,科学选股,不盲目跟风,实现资本市场价值与价格一致,做理性投资人;熟悉资本市场的法规政策,对各种证券欺诈、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能够防范,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第三,在道德建设上要以诚信为本。诚信建设涉及资本市场各个方面。具体说,下述三个环节最为关键:(1)政府诚信。我国资本市场是在旧的计划体制上发展起来的,这和西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源截然不同。无论是在上市公司的指标配给,还是股票额度的计划安排,政府及其监管部门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他们是倡导股市诚信的第一环节。在旧体制下,资源的配置以国家财政计划的资金为主,而今天资源的配置则是来自中国成千上万的投资人手中的民间资金。股市投资者的利益,不仅需要政府监管政策的有效保护,尤其需要得到诚信经济、良好法治环境的保证。显然,政府在出台政策时诚信至关重要。(2)上市公司诚信。上市公司的质量是中国资本市场的基石。上市公司披露的各种信息关系着投资人的利益所在,必须真实。上市公司必须为投资者提供良好的回报,而不是贪婪无休止的圈钱,上市公司经理层的诚信建设必须加强。(3)中介机构的诚信。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第一载体是上市公司,而上市公司的诚信与中介机构的把关密切相关。一个诚信的社会、一个诚信的资本市场必须要有一个庞大的诚信的中介机构群体为前提。 作者系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公司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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