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毁灭性监管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 13:02 21世纪经济报道 | ||||||||
2005年1月,爆发了一轮上市公司高管集中落马的丑闻,一个月内被刑拘的高管多达12人,上市公司老总们如此大面积东窗事发,在新中国资本市场上史无前例。 目睹了此次应接不暇的落马上市公司老总名单后,投资者或许对我们的上市公司已完全失望了,资本市场的基石尚且如此,还能冀望什么?!
但痛定思痛,我们应该从这些事件中吸取什么教训,毕竟日子还得继续。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高管只手遮天,犯罪太容易得手;犯罪成本太低,事后监管对犯罪缺乏威慑力,这些因素可能都是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泛滥的助推力。 但是,在这些积淀太久的因素暂时无法消除时,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包括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和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投资收益,这应该才是监管当局痛定思痛后首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资本市场的历史告诉我们,上市公司的老总出事就意味着公司基本沦陷,公司沦陷就意味着投资者血本无归,国内7000万名股民为这种毁灭性监管已付出了不堪承受的代价! 在香港,看看前不久发生的创维事件,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层始终将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和黄宏生的合法投资收益放在首位。 如何避免毁灭性监管,我们还没有找到答案,但如果能够提起各方思考这个问题,我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