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宏
记得有人在谈询价问题时发表过这样的高论:“我们相信,在询价制度安排之下,不会再出现当年发行市盈率88倍的那种不理性的情况。市场有个试错过程,通过不断试错,最终找到一个合理的价格。”
对于这种试错的观点,笔者难以认同。如果试错的成本是千百万股民被深度套牢,上万亿的财富灰飞烟灭,这样的试错投资者能承担得起吗?
不可否认,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有其独特性,有些政策的制定有其历史发展的原因,在政策制度上应该允许去试,不是说要摸着石头过河的嘛。所以,在股市的政策制度上适当地“试”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可行的。但是,这种“试”必须要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首先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能让数千万股民来为新股发行价格等试错政策买单。
中国股市从开创以来,就一直强调融资功能。在这种理念的指导下,上市公司的发行一直延续着高定价的方式,甚至出现了按照88倍市盈率发行的股票,即使最近数年内,新股的发行市盈率也基本上保持在20倍左右。可是,现在却强调合理定价,那么以前在高定价基础上发行的股票又如何在市场中定位呢?低市盈率发行虽然暂时维护了融资功能,但是却导致股市整体定位体系的错乱,更导致了2005年开市以来,连创新低。所以,这种试错其实是在用数千万股民的切身利益和血汗钱来试错,希望今后少来点这样的试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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