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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改革试点点评:增值税“扩围” 有利服务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31日 14:42  全景网络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而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率先开展试点。

  此次启动改革试点,实为增值税“扩围”目标框架内的举动

  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开始,增值税就被赋予“转型”与“扩围”的两大目标。2009年国务院启动增值税“转型”改革,因此本次增值税改革试点属于“扩围”目标框架内的举动,从政策面而言并不是超预期的举措;推动增值税“扩围”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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