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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调控的三条主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5日 03:38  21世纪经济报道

  贾海峰,房田甜

  春意渐浓,北方供暖期就要结束,供热计量改造又一次牵动民众神经。

  本报记者3月18日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和质检总局近日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

  《意见》要求,从2010年开始,北方采暖地区新竣工建筑及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取消以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方式。

  用两年时间,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十二五”期间北方采暖地区,地级以上城市要使既有建筑节能达到50%,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实现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基本价调低到30%

  《意见》中提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不同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拨付中央财政节能改造奖励资金。

  目前供热是按面积收取供暖费。改革后将实行两部制热价(基本费加用热费)。基本费按面积收取,以支付供热设施建设成本。《意见》指出,为调动用户行为节能的积极性,两部制热价中,基本热价比例暂按30%执行。

  “肯定是好事,但是需要时间。”一位接近中国供暖行业协会人士透露, “按照30%的基本热价比例,企业连本都保不住。”

  供热计量改革本来既可节能,又可减少居民和财政负担,然而,国家8部委联合启动的供热改革已进入第七个年头,却依然推行难。

  2003年,建设部等8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标志着供热改革正式启动;2005年12月8日建设部等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各地要在两年内完成供热体制改革。

  北京市供热协会技术人员于成东说,目前国外也都是供热计量,但他们多是单体建筑。他呼吁,此番国家推出改革意见的同时,应该在热计量方法多加入一些“中国特色”。

  一位供暖行业研究人员质疑,“计量本身不是节能的根本性措施,应该先研究节能。”此外,该研究人员提出,中国的水质不够好,很容易使计量表的叶轮上锈,及影响计量的准确性,还会多段计量表的寿命,增加成本。

  北京大岳咨询公司总监徐志刚也对记者说,北方供暖固定成本投入比较低,冬季取暖用暖量比较多,降低基本费用,对用户比较合适。山东、安徽等新安装暖气的地区,冬季取暖时间短而且取暖量少,其一次性投入成本就显得比较高。这种情况下,基本费调低到30%,是南方地区不愿意看到的

  3000亿元大市场

  徐志刚说,供热计量改造市场约3000亿元,每年财政部专项奖励资金有10亿元,共要完成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意见》中有要求,凡是住宅供热计量收费面积占集中供热总面积的比例低于25%的城市,不受理其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国家园林城市等;凡是不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不得受理其参加“鲁班奖”等奖项的评选。

  地方政府将来对于供热计量改革的重视程度可以略窥一二,而在北京一家供热公司项目经理冯小勇眼中,这项改革还具有更多的现实意义,“对供热企业如数收缴供暖费有积极作用。北京市没有一个小区可以百分之百收齐费用。尤其是下岗职工较多的小区和拆迁户小区。改革后装上计量表后,就像用电,不买电就没法用电。”

  徐志刚说,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参与到供热计量改造当中有两种模式:一是仅仅完成工程改造后就退出;二是直接参与到今后的运营当中,对接供热公司和用户。基本费降低之后,有利于合同能源公司采取第二种模式,从工程公司转型到运营公司。例如,河南某供热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已经开始收购供热公司,成为当地一家民营供暖和运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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