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7日 01:27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侯捷宁

  为规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行政处罚听证规则》(全文详见A2版),自2007年4月18日起施行。《规则》明确规定,中国证监会在对当事人进行停发证券、停业整顿等六种情形行政处罚以前,当事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

  《规则》指出,中国证监会对当事人依法作出责令停止发行证券;责令停业整顿;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对个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以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要求听证的其他情形。上述一项或一项以上行政处罚以前,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按照《规则》组织听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