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九条进入实质性落实阶段 四季度政策暖风频吹(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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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8日 08:58 证券时报 |
二、“减压”政策 资本市场作为“市场”,必须遵循供需平衡的市场规律,扩大直接融资规模的前提是扩大市场资金供给。反过来,在市场资金供给有效增加之前,合理地控制发行节奏十分必要,有利于减缓二级市场的资金压力,营造多赢局面。日前,众多媒体报道了诸如中国石油、交通银行等超级航母将驶入A股市场,无疑对资金面带来较大压力。对此,笔者认为,除了上述促进合规资金入市的政策有条不紊地进行,一些合理的缓解资金压力的政策也有望出台。 1、上市公司再融资需流通股东点头 节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预计年内将正式推出。其中规定,上市公司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含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或其他股份性质的权证)、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但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股东在会议召开前承诺100%现金认购的除外)的,经全体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实施或提出申请。此前,上市公司只有增发股份超过公司总股本20%以上时,才需社会公众股股东分类表决。 2、“一次审批,分次发行”有望付诸实施 针对投资金额较大、时间跨度较长的投资项目,企业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先登记备案,然后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分次募集资金。这样,上述大盘蓝筹股的发行可一次审批,分次发行,可以有效监管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减缓二级市场的压力。对于需要增发的上市公司来说,在获得监管部门审批后,也可以根据投资需要及市场状况随时进行分次募集资金,既能够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又能够充分利用二级市场的变化,从而减轻增发对流通股东的影响。 3、QDII年内只限保险资金试点 QFII扬帆驶入中国证券市场后,投资者又把目光紧紧盯在QDII上。节前出台的《保险外汇资金境外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给保险公司打开了一条通道,使之有望作为QDII的探路先锋,率先进军境外资本市场。那么,QDII是否会在年内正式登场呢?可以肯定,QDII所分流资金势必会对国内股市带来一些影响。至节前,境内A股市场加权平均市盈率约30倍,是香港股市平均水平的2倍多。如何平衡内地和香港两个市场,决定了监管部门推出QDII要慎之又慎。事实上,从《暂行办法》看,QDII出台初期门槛也是相对较高的:保险公司从事外汇资金的境外运用,应当具有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上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上年末外汇资金不低于1500万美元或者其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等条件。同时具备这些条件的保险公司只有中国人保、中国人寿等少数几个保险巨头。由此判断,监管部门对于QDII的态度,并不是希望境内机构一窝蜂地去搞,年内停留在只由保险公司做试点阶段的可能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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