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8月26日 10:15 新华报业网 

  晨报讯(通讯员李自庆记者钱鸣)今年的股市,涨涨停停,有的人能及时全身而退,有的人却套在了里面,还有人因为想翻身而吃了融资失败的亏。这不,南京市民吴强在融资炒股时遇上股市大跌,无奈平仓,结果亏了170万元。然而,他在结账时发现,账户里莫名其妙又少了50万元。证券公司的解释是:50万是之前亏的,因系统原因没显示。吴强无法接受,遂将证券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证券公司支付因其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50万元。日前,鼓楼区法院已受理了吴强诉某证券公司一案,据介绍,这是鼓楼区法院受理的首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

  吴强去年和某证券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融券业务合同,开始使用该证券公司提供的证券交易软件系统在手机和电脑上进行证券交易,并于2015年4月向该证券公司融券盐城股份15000股,于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融券华兰生物68754股。当时,吴强账户里的自有资金总额为661万余元。融资后,他与证券公司间没有其他业务往来。

  直到今年5月18日,股票出现波动,吴强登录软件,根据系统提供的数据核算后发现,其购入的这两只融券若被平仓,亏损额将高达170万余元。为及时止损,吴强决定进行平仓,他心算后认为:平仓后自己的资金总额应该还有490余万元。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待平仓后他却发现,系统显示他的账户内资金仅剩440余万元,少了50万。

  自持资金无缘无故减少这么多,吴强认为肯定是股票系统出了问题,为此多次找证券公司理论。然而,证券公司给出的答复却是:减少的这50万元应该是吴强此次操作之前就亏损的,但因为系统原因,并没有具体显示亏损时间及亏损信息。

  对于证券公司的解释,吴强不能接受。吴强在诉状中强调,按照合同规定,其使用证券公司提供的证券交易系统进行融资融券的证券交易,证券公司就应该为其系统所提供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如今,由于证券公司的原因导致他账户内的资金减少50万元,证券公司就应该为其损失埋单。

  昨日,记者从鼓楼区法院获悉,目前该案尚未开庭,但已进入一审审理程序。这50万究竟谁买单?不久就会有分晓。(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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