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并实施《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专业评价工作规程》,专业评价工作小组专家名单同时对外公布。这意味着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准备工作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
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最大的赢家非证券公司莫属。通过融资融券业务带来的利息和手续费,将成为首批试点证券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对投资者来说,融资融券却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投资者多了一条便捷的融资渠道,还能通过卖空机制的引入,改变原来市场单边市的格局,多了一种新的盈利模式。即:既可以在股市上涨时“放大”盈利,也可以在市场下跌时通过融券卖空实现盈利。而且,对整个股市的活跃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另一方面,风险也随之增加。与证券公司不菲的经纪业务收入相比,投资者通过参与融资融券交易获得的较大收益却是以承受更高的风险为前提。操作的好,相当于多了一种新的盈利模式,还能使盈利成倍增加;操作不当,也会加大投资风险,甚至“倾家荡产”。从目前融资融券的制度安排来看,投资者参与的风险,除了普通证券交易所具有的“共性风险”外,还隐含着如下“特殊风险”:
一是“下跌风险”。与普通证券交易一样,融资融券也存在“下跌风险”。当投资者在融资交易后大盘和个股下跌时,此风险就会显现出来,且由于融资融券交易时投资者只需投入部分保证金,其余资金由券商代为支付,因此融资交易的“下跌风险”比普通证券交易还大。
二是“上涨风险”。与“下跌风险”正好相反,“上涨风险”主要出现在融券交易后大盘和个股上涨时,直接原因是投资者判断失误。在普通证券交易中,一般不存在“上涨风险”,最多是“踏空风险”,但资金和市值却不会缩水。但一旦参与融券交易,同样会出现亏损,且这种因大盘和个股上涨而导致的“上涨风险”一点都不亚于“下跌风险”。
三是“乘数风险”。融资融券的最大风险在于“比满仓还满仓”。在普通证券交易中,稳健的投资者十分注重仓位控制,一般不满仓操作。而融资融券交易利用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投资者若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且满仓操作,风险比普通证券交易的满仓还要大许多倍。
四是“平仓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当股价波动导致日终清算后维持担保比例低于警戒线,且未能按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量及时追加担保物时,投资者将面临担保物被证券公司强制平仓的风险,除非能追加保证金,这就等于源源不断地往股市投钱。另一方面,因为“期限规定”导致的平仓。与普通股票交易相比,融资融券有严格的期限规定,普通股票交易则没有。在普通股票交易中,不少长线投资者都有这样的习惯,买入的股票如果被套,就放起来等解套,不解套不抛,但融资融券却不可以。按照规定,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到期后,无论盈亏,都要平仓,投资者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平仓结果。而且,“被平仓”后投资者如果仍无法全额归还融入的资金或证券,还将继续被追索。
除了风险,还有成本。在普通证券交易中,多数投资者投入的都是自有资金,没有使用时间的限制,没有资金成本的压力。而且,在这种平和心态下投资,反而会增加盈利概率。但融资融券交易相当于借钱炒股,投资者除了要承受以上风险外,还要支付一定的成本费用,包括利息和手续费。据悉,融资融券利率将在“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上浮,参考“境外市场一般上浮3个百分点”做法的可能比较大。
此外,融资融券的投资者还负有“谨慎”、“注意”等责任。为防范强制平仓风险,投资者须确保担保比例始终维持在交易所规定的“最低维持担保比例”以上。为此,投资者与证券公司通常会在融资融券合同中约定,证券公司应履行通知义务,投资者则对自己信用账户资产负有“谨慎”、“注意”等责任,这无疑对习惯于普通证券交易的投资者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要求“随时留意自己账户资产价值的变动情况,保持手机、家庭电话、邮箱等联系渠道通畅”。
融资融券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制度创新,机会虽大,但风险也大。作为稳健的投资者,还应从风控角度出发,审慎决定是否参与融资融券交易,以免“既赔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