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时推出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被列为证监会2010年重点工作之首。本周二,同属创新业务的股指期货的交易细则征求意见稿已经出台。有业内人士分析,融资融券与股指期货应该是相伴推出。对于融资融券,哪些股票有可能成为标的呢?
根据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融券标的应该具有下列特点:一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满三个月;二是融资买入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1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5亿元,融券卖出标的股票的流通股本不少于2亿股或流通市值不低于8亿元;三是股东人数不少于4000人;四是近三个月内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指数日均换手率的20%,日均涨跌幅的平均值与基准指数涨跌幅的平均值的偏离值不超过4个百分点,且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波动幅度的500%以上;五是股票发行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六是股票交易未被交易所实行特别处理;七是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大众证券报》根据上述条件统计发现,沪深两市满足上述条件的大概有近500只个股。但是,东吴证券金融工程分析师张丽丽在接受《大众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三个月日均换手率不低于基准的20%,这使得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石化等权重股濒临落选的边缘,而且标的证券的选择会随着限售股解禁的情况而变化,影响比较大,特别是3月份后,标的证券会随时出现变化,需进行持续跟踪。
记者 于世卿 戚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