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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基本每股收益增幅有水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 22:48 新快报

  -新快报记者 吴谭

  日前有报道指出,今年上市公司已公布的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幅平均达50%左右,业绩大幅增长成定局。不过,专业人士却认为,由于2007年采用的是新会计准则,在每股收益的处理上较以前年度有较大变化,不能简单地以每股收益的增幅来判断上市公司的成长性,从而指导投资。

  据深交所服务中心的人士介绍,新会计准则下,每股收益指标的计算方法发生了重大变化:首先,要求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充分考虑股份变动的时间影响因素后加权计算得出基本每股收益;另外,与国际准则相接轨,还要考虑潜在的稀释性股权计算稀释每股收益。2007年,证监会相应对《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进行了修订,要求上市公司在定期报告中应同时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在以前的会计准则下,每股收益等于净利润除以报告期末的股本数;而在新会计准则下,“基本每股收益”是按照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定,如果上市公司年内股本有变化,在分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可能导致每股收益增幅被夸大。

  如某公司2007年度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2006年末的股本为8000万股,2007年2月8日,经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截至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工商注册登记变更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为16000万股。2007年11月29日发行新股6000万股。

  按照新会计准则计算该公司2007年度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25000/(8000+8000+6000*1/12)=1.52元/股

  按照旧会计准则的全面摊薄法计算,则其每股收益为25000/(8000+8000+6000)=1.14元/股在净利润指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通过新会计准则计算的基本每股收益较旧会计准则计算的每股收益要高出33%。

  因此,深交所服务中心的人士提醒投资者,一、不要孤立地将2007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和以前年报中披露的每股收益进行简单比较。而要在2007年报的“主要财务指标”部分中找到按照同一口径计算的历年基本每股收益比较数据。在运用市盈率对上市公司股票价值采用相对估值法进行估值时投资者应关注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因素造成每股收益的变化。

  二、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是基于当年新增股份所贡献的效益和其存续的时间长短成正比的假设,以及新增资产在年度内均匀地为上市公司贡献利润的假设。如果新增资产未能按照股本扩张同等比例贡献利润,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次年基本每股收益将有下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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