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电权证不同于其他权证的三大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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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08:59 每日经济新闻 | |||||||||
第四代股民课堂 股本权证,通常由上市公司自行发行,标的即为本公司资产或本公司未来资产的股票。这一产品可以把同一企业的股票在未来的供给与需求的价值完全分离,各自进行“确权”,各自定价,各自进入交易系统行权。
备兑权证,则由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方如券商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除发行人不是上市公司以外,在行权的方式上,权证的持有人可以选择对应的金融产品,比如股票;也可以选择股票的“差价”。这一差价的存在,就是权证的“市场价格”。 发行量为4.07亿份长江电力认股权证,是目前在内地证券市场中交易的首个股本权证,其他都是备兑权证。不同于以往上市公司在股改中作为对价发行的权证,长电权证还是目前国内首个具有再融资功能的认股权证———在2007年5月18日至24日,权证持有人可按5.50元的价格购入长江电力股票。按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获派1.5份计算,长电权证总发行量为12.8亿份,预计到期募集资金67.54亿元。此次上市流通的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获派部分,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获派部分不能上市流通,只能到期行权。与目前一些上市的权证相比,长电认股权证具有三大特点。首先,发行人不同。目前已上市权证均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发行的备兑权证,而长电认股权证为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本权证;其次,权证性质不同。长电权证由上市公司发行,如果到期时权证被执行,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随之增加,造成股权的稀释和股价的除权。而目前已上市权证到期行权不会增加上市公司总股本;第三,具有附加的利益保护条款。G长电大股东三峡总公司承诺在行权期内以每份1.80元的价格收购该权证,也就意味着其价值在行权期的底线为1.80元。张飚整理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