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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权利与认沽权证有何区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01: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上海证券报 

  小张老师:

  万科A认沽权证,9个月到期后的行权价3.73元,请问到时兑成股票,是否1股认沽权证兑换1股股票?是否要交钱?交多少钱?若卖给万科,每份认沽权证是不是可以得款3.73元?

  南京陈伯元

  陈伯元读者:

  在回答你的具体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认沽权证的基本概念。权证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认购权证是赋予权证持有人一个权利,以行权价在特定期限内购买相关股票的权利。认沽权证则是赋予权证持有人一个权利,以行权价在特定期限内出售相关股票。

  认购权证通过标的股份的上涨而获利,而认沽权证是通过标的

股票的下跌获利。

  就拿你的万科A认沽权证来说,它首先是一种认沽权证,意思是在特定期限(9个月)后,有权利以约定的价格(行权价3.73元),按照1:1的行权比例,即1份认沽权证按行权价格向华润股份出售1股公司A股股票。

  假设行权期限时G万科A的股价是2.73元,你应该先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然后实施行权,以从华润股份获得相应的行权价款(3.73元)。

  万科A认沽权证行权方式是证券给付方式(获得行权价款),有别于现金给付方式(直接获得行权价款与股价的差价)。

  存续期后的未行权的认沽权证将予以注销。小张老师

  小张老师:

  最近股改中有公司提出了认沽权利这样一个新概念,对于我们投资者来说,刚刚搞明白什么是权证,现在又出现了认沽权利,看上去和认沽权证只是一字之差,具体有什么区别吗?

  绍兴汪先生

  汪先生:

  由于宝钢权证、武钢权证上市后交易活跃且市场价格走高,权证作为上市公司股改对价的一部分越来越被投资者所接受,也因此有更多的上市公司倾向于通过免费赠送权证的方式支付对价。由于受权证上市条件的限制(如流通市值30亿元、流通股本3亿股等),目前大多数上市公司并不满足发行可上市权证的条件。为满足部分上市公司股改需求,深交所推出了类似于权证的新产品------“权利”。

  所谓的“权利”是一种只能行权不能上市交易的权证。以湘火炬A(000549)的股改方案为例,大股东潍柴投资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3份认沽权利,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后第15个月的最后5个交易日内,每持有1份认沽权利的流通股股东有权以每股3.86元的行权价格向潍柴投资出售1股股份,但该认沽权利不单独上市交易。由此可见,认沽权利可看作是只行权不上市的行权价为3.86元、行权比例为1:1、存续期为15个月的欧式认沽权证。

  深纺织、深振业、大冶特钢的股改方案中也都曾出现过认沽权利的身影,但由于认沽权利不能上市交易,一旦权证到期时认沽权利不能行权,流通股股东相当于没有获得来自认沽权利的这部分对价。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不确定,导致认沽权利并不能被大多数投资者接受,深纺织和深振业也相继在股改方案中取消了认沽权利作为对价的内容。

  联合证券研究所杨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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