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备兑权证不是融资工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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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05:5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昨日宝钢权证下跌7.80%,成交5.22亿份,而标的宝钢股份全天下跌1.55%,权证的隐含波动率略微下降,热炒有退潮的趋势。 随着宝钢权证的上市,投资者对权证有了更深理解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误解,如认为权证抽离市场资金,认为券商发行的备兑权证是为上市公司融资等等。事实上,这都是对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二者概念的混淆所致。
权证按发行人不同可分为:股本权证和备兑权证,二者主要区别有三点: (1)发行目的:股本权证是上市公司为融资而发行;备兑权证则是为了满足客户的投资需要。 (2)发行人:股本权证通常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备兑权证是由独立于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通常为信誉好的券商等)发行。 (3)稀释效应:股本权证到期执行时,是上市公司增发新股并以行权价卖给权证持有人;而备兑权证到期时,若以股票结算,只是旧股从发行人手中转移至权证持有人,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新股,不会造成总股本的增加。如果以现金结算,更不会造成标的股票总股本的变化。 通俗来说,备兑权证之所以称为备兑,主要就是指其发行人手中备有充足的标的股票,以供权证持有人到期时兑换股票。具体到宝钢权证来说,宝钢JTB1可看作是由宝钢集团发行的备兑权证,但它与一般情况下券商发行的宝钢备兑权证相比,虽然条款可能相同,其运行方式却将有很大不同。 首先,交易价格方面。前者由于种种原因,价格偏离理论价值的幅度较大,但对于后者,券商因为能够持续发行,将完全有能力提供流动性,并使其价格保持在相对合理的区间。 其次,对宝钢股份交易量影响方面。宝钢集团拥有上百亿股的G宝钢,他们对于发行的宝钢JTB1是无需再买入标的股票来避险的,而券商发行宝钢备兑权证以后,将动用大量资金买卖宝钢股份来回避自身的风险,例如,若所发权证的实际杠杆比例为3,共发行出2亿元权证,就将有6亿元资金被投入股市用来购买宝钢股份,这显然不是抽离市场资金,反而将带来大量新增资金。并且随着发行人不断进行的避险交易,将大大提高宝钢股份的交易活跃程度。这种效应股本权证和宝钢JTB1都是没有的。 最后,与上市公司的联系方面。股本权证是为标的资产发行公司融资,而券商发行的宝钢备兑权证,只是以宝钢股份为标的资产,除此之外,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系,更不是为宝钢股份融资。事实上,对于某个标的资产,各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都可发行许多条款相同或不同的备兑权证。 作者:国泰君安证券新产品开发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