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郑先生:请问如何参加试点公司的股东大会,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投票表决?
主持人:流通股股东对试点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行使表决权,可以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行现场投票,也可以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或者通过网络投票行使投票权。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需要提前办理登记手续。三一重工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时
间是6月8日、9日两天。
流通股股东还可通过独立董事行使投票权。三一重工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是6月2日至6月9日。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网络投票是行使表决权最简便的方式。按规定,试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必须为流通股股东提供不少于五个交易日(含股东大会当日)的网络投票时间,这为普通投资者参与投票表决留出了更为充裕的时间。
以三一重工股东大会为例,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持有三一重工股票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网络投票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0日每天的交易时间。
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与每一位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为流通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做出了一系列制度安排。广大投资者应当积极参加投票表决,充分表达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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