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学苑:基金申购赎回有哪些限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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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7日 14:54 北京现代商报 | |||||||||
问:我买了基金后,如果需要再次申购或者是赎回有什么限制吗? 答:开放式基金相对于封闭式基金的优点就在于其基金的规模并不固定,投资者可根据需要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 但是,在基金的封闭期一般不能够进行申购和赎回。所谓封闭期,也就是基金在资
1、基金申购限制 基金在刊登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后,开始向法定的投资对象进行招募,依据国内基金管理公司已披露的开放式基金方案来看,首期募集规模一般都有一个上限。在首次募集期内,若最后一天的申购份额加上在此之前的申购份额超过规定的上限时,则投资者只能按比例进行公平分摊,无法足额认购了。 开放式基金除规定有认购价格外,通常还规定有最低认购额,如同股票的最小买入单位为一手一样。另外,根据有关法律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对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的总份额还有一定的限制,如不得超过本基金总份额的10%等。 在开放式基金日常的申购中,基金规模原来的上限仍有效,当基金规模达到上限时,该基金就只能赎回而不能申购了。 2、基金赎回限制 开放式基金赎回方面的限制,主要是对巨额赎回的限制。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的规定,开放式基金单个开放日中,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将被视为巨额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可以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也就是说,基金经理根据情况可以给予赎回,也可以拒绝这部分的赎回,被拒绝赎回的部分可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并以该开放日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 当然,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基金投资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定媒体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公告;通知和公告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个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商报记者 傅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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