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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电权证现金回售优先于行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09:51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姜 楠 长电权证现金回售即将在认股权证行权期内启动。根据《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上市流通认股权证的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认股权证以每份1.8元的价格出售给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总公司”),且当日长电权证现金回售优先于当日投资者的行权,转让所得资金次日可以使用。 具体回售时间为长电权证行权期(2007年5月18日至5月24日)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回售代码“580007”;回售价格1.8元;买卖方向为“卖出”;买卖数量为1份的整数倍。回售申报与三峡总公司的回售买入申报配对成功方为申报有效。 上证所特提醒各会员公司,应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行使现金回售权利的市场风险,认真审核投资者签署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现金回售申报委托书》及相关有效证件,并由公司负责风险控制的合规负责人确认后,统一为需要行使现金回售权利的投资者提供大宗交易通道,并事先检查确认会员公司申请的大宗交易电子密钥(EKEY)能够有效参与上证所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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