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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权证行权指引 29日万科权证进入行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 07:17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报讯 8月29日万科权证将进入行权期。深交所日前发布《关于权证行权流程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权证行权的业务流程、权证发行人的信息披露、各会员单位在权证行权期间的责任和义务作出详细规定。 深交所详细介绍了权证行权的业务流程。权证行权前,发行人应首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领“**权证行权资金划款通知”或“**权证行权所需标的证券划拨通知”,然后将行权所需资金或标的证券划拨至其在结算公司开立的专用账户,到账后结算公司将向发行人出具有关证明文件,随后权证发行人向深交所提交证明文件和行权申请。行权期内,结算公司向权证发行人发送权证行权清算、交收数据,如权证发行人发现所需资金或标的证券不足,应当及时补足。在权证存续期满、完成行权结算后,权证发行人应向结算公司申请注销到期未行权的放弃权证、办理权证的退出登记手续,并申请返还权证行权剩余资金或标的证券。 深交所同时对权证发行人的信息披露作出规定,要求权证发行人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刊登“权证到期风险提示性公告”、“权证行权及终止上市提示性公告”、“权证开始行权公告”、“权证终止交易公告”、“权证终止上市公告”和“权证行权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并给出这六种公告的格式。 深交所还提请各会员单位在权证行权前通过多种形式向投资者介绍权证行权业务流程,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同时加强证券账户管理,防止操纵权证价格。(冉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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