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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沽权证开始实时创设 券商将获最大收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 14:3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见习记者 张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日前发布《关于认沽权证行权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同一交易日内的权证创设、注销与行权申报,按照注销优于行权,行权优于创设的顺序处理相关业务。同一创设人多次创设的情况下,申请注销时按照“后创设先被注销”的顺序注销其创设的权证。至此,认沽权证也开始了实时创设。

  《通知》规定,发行人应于行权期前T-3日和T-1日(T日为行权期起始日),在指定的报
纸和网站上,两次刊登权证行权提示性公告。权证行权申报的买卖方向为“买入”,申报数量为100份的整数倍。行权期最后一个交易日,账户权证余额不足100份的,可以申报行权。对单笔行权申报在实际行权交收中向多个创设人分拆行权并在分拆计算时形成证券或资金尾数的,统一采取去尾法,证券保留至整数股,资金保留至分。如前一顺序人因行权履约担保品不足导致无法履约或其履约担保品已被全部行权,则相应的行权义务由后一顺序人完成,直至对所有申报行权的权证持有人履行行权义务。

  《通知》同时明确,发行人或创设人预见其履约担保品可能出现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它权利瑕疵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上交所和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行人或创设人的履约担保品出现不足的,应及时补足,并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刊登相关提示性公告。对于出现履约担保品不足的发行人或创设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权证行权不提供交收担保。履约担保品不足导致行权失败的,发行人或创设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分析人士表示,目前认沽权证比认购权证更有利可图,市场上现有的权证都是伴随着股改而来的,正股是比较好的

股票,认沽权证的价值越来越低,这无疑对创设的券商来说是极大的利好。在权证下跌时注销,就相当于高卖低买,特别是允许实时创设认沽权证,券商将能获取最大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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